楊繼盛:剜肉刮骨何懼?但求大明日清

楊繼盛的成名來源於一場大刑,一場慘絕人寰,前無古人的酷刑。

楊繼盛:剜肉刮骨何懼?但求大明日清

楊繼盛從小一邊放牛,一邊讀書。三十一歲,考了全國第十四,進士及第。

當時,蒙患未消,俺答部落日益壯大。鎮守大同的總兵叫仇鸞,他怯戰,提出開馬市,用內地的絲綢換馬匹,以此來苟延殘喘。

馬市開了,不用打仗了,沒人說不好。但是喪權辱國,楊繼盛不同意。

三十五歲,楊繼盛上《請罷馬市疏》,大罵仇鸞之舉,陳述開馬市“十不可五謬”,熱血陳奏,慷慨激昂。

結果一無所用,楊繼盛被貶狄道,做了典吏。典吏,一個不入流的小官,甚至在縣丞之下。他收拾收拾,就去了。

事實證明了楊繼盛的先見,俺答依舊猖狂。於是楊繼盛再次被啟用。

當時權臣嚴嵩與仇鸞不和,他自然想到提拔楊繼盛。然後,楊繼盛一年連升十三級,平步青雲。

楊繼盛本應就此扳倒仇鸞,對嚴嵩感恩戴德一番,然後趁機為國家做點能做的事。

楊繼盛:剜肉刮骨何懼?但求大明日清

但,楊繼盛不這麼想,他要做的,是嘉靖朝第一大事。

三十七歲,楊繼盛上《請誅賊臣疏》,痛斥嚴嵩之惡,“五奸十二罪”,振聾發聵。

上書前,唐順之曾勸過他,留著命做點別的事。楊繼盛不聽,結果,也真就如唐順之所料那樣。

奏疏一上,楊繼盛被下詔獄,這座本為明代最為恐怖的監獄,但是跟楊繼盛接下來要受的刑相比,不值一提。

楊繼盛先被施杖刑,四十杖皮開肉綻,六十杖半身不遂,而楊繼盛,被打了一百杖。

杖刑之後,楊繼盛拖著血肉模糊的雙腿,被扔進陰冷漆黑的牢房。半夜,他從劇痛中醒來,透過微弱的燈光,他看見了雙腿上脫落的腐肉。

他開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壯舉,讓後人景仰的硬漢形象,此刻被展現的淋漓盡致。

他摔碎了瓷碗,用碎片割腿上的腐肉,割完之後,骨頭幾乎裸露了出來,他又用碎片刮骨頭表面的筋膜。聲音很輕,但守夜的獄卒卻覺得聲聲重擊在心頭,都掩面轉頭,不忍直視。

而楊繼盛做完這些處理後,又繼續睡去。他要保持體力,和姦黨鬥爭到底,即便註定是徒勞。

楊繼盛幾天受審一次,直到體無完膚。他在詔獄住了三年——人生中的最後三年。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楊繼盛被處死,終年四十歲。

楊繼盛一生留與後人的只有這一次仗義執言,一場徒勞無功的抗爭,他扮演的就是那個給黑暗中給人們當頭棒喝的角色,“生前未了事,留與後人補”。

十二年後,隆慶皇帝為楊繼盛平反,諡“忠愍”,並立旌忠祠。忠者,忠也。愍者,憫也。有此二字,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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