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0年全國獨立學院都將轉設或終止辦學

教育部近日印發通知稱,到2020年的年底,目前各地的獨立學院要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轉設路徑為:轉為民辦、轉為公辦、終止辦學。

教育部:2020年全國獨立學院都將轉設或終止辦學

什麼是獨立學院


所謂獨立學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與社會力量即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或個人合作舉辦的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機構。因為借用母體高校的名號,所以獨立學院的名稱一般是以“XX大學XX學院”的格式來命名,這也是將獨立學院與其他高校相區分的首要方法。


根據教育部規定,從2003年起獨立學院招收的新生,畢業證書不再由校本部發放,一律發放獨立學院的證書,但學士學位證書還是由校本部發放。而從2008年開始,獨立學院錄取的新生,統統發放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不再頒發母體大學的學位證書。


這也就意味著,獨立學院2012屆開始的畢業生,其拿到手的學位證書與畢業證書都是蓋獨立學院的公章,與母體高校並無關係。


很多獨立學院在進行招生宣傳的時候一直對其學校屬性諱莫如深,加上其名字前面的公立高校名頭,這讓獨立學院猶如走鋼絲般徘徊在“半公半民”的身份間,模糊不清。這種含糊的態度來自於獨立學院“國有民辦”的運作方法,它雖然掛著公立高校的名頭,但卻是以民辦高校的運作方式來收費的。


有很多獨立學院打著“公立獨立學院”的幌子,但事實上國家從來就沒有提過這樣一個概念。不管獨立學院的構成是全公有還是帶私有,只要獨立學院沒有得到國家資金的支持,並向在校生每年收取高昂的學費,那麼它就擺脫不了其民辦高校的類別屬性。換言之,獨立學院究其根本上還是民辦高校,有“公立”的名頭,但不存在“公辦”一說。


如何轉設?轉為公辦、民辦或終止辦學


根據教育部的《方案》,到 2020 年末,各獨立學院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原則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舉辦的獨立學院要率先完成轉設,其他獨立學院要儘早完成轉設。


當前主要的轉設路徑有三種:轉為民辦、轉為公辦和終止辦學。


1、轉為民辦:辦學協議完善,辦學主體間權利義務劃分清晰,辦學條件達到本科高校設置標準的獨立學院,可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2、轉為公辦:無社會舉辦方(指由公辦高校單獨舉辦,公辦高校與學校基金會、校辦企業、學校附屬醫院、校友會或學校工會等下屬機構合作舉辦,以及公辦高校與地方政府合作舉辦,下同)或社會舉辦方擬退出舉辦、地方政府有條件承接舉辦的,鼓勵轉設為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3、終止辦學:已停止招生,或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完成轉設,或舉辦者主動提出且條件具備的,終止辦學,撤銷建制。


此外,《方案》鼓勵各地積極創新,可探索統籌省內高職高專教育資源合併轉設,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轉設路徑,經教育部同意後實施。


為何要轉設?發展中存在問題


《方案》稱,獨立學院作為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產生的一種辦學模式,為我國擴大高等教育資源供給、培養急需應用型人才、優化高等教育區域佈局、促進高等教育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獨立學院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實、產權歸屬不清晰、辦學條件不達標、師資結構不合理、內部治理不健全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隨著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生效,民辦教育發展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制定該《方案》旨在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規範發展,推進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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