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鈔票很氾濫,國家始亂象”:探究元朝“金融法”與舊鈔如何處理

元明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紙幣高度發展時期,也是中國歷史上首次以紙幣為主要貨幣的時期。

魏源《元史新編・食貨志上》"鈔法"條:

"若夫專行者幣,而全廢鼓鑄,為一代國計之大,則自元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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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紙幣不僅行於國內,還影響到東南亞等地區,當時的波斯也仿照元代制度印製了自己的紙幣,宋代的紙幣制度以銅錢為價值尺度,本質上是一種可兌換紙幣,實際上並不能兌換換;分界發行,限滿即換,最後迫不得已允許永久流通年發行額有限制,儘管後來急劇膨脹;紙幣的流通有區域限制。

元明的紙幣制度,以白銀為價值尺度,以強制性不兌換為特徵,國家可以用紙幣向民間兌換金銀,而民間的金銀買賣是禁止的也不能以紙幣兌換金銀;紙幣的發行量沒有限額,住往盡其力而印造;流通不限時間,不限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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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元明時期的紙幣政策,具有明顯的搜刮民對的指徵。此外,相對於宋代而言,元明時期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紙幣印造和流通制度,只是由於執行不力而逐漸廢弛。

元代紙幣管理機構初稱交鈔提舉司,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稱寶鈔都提舉司。

中統四年(1263)始置印造寶鈔庫,並設有寶鈔總庫負責紙幣儲藏與印本保管,初稱元寶庫,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寶鈔庫。為了保證紙幣的順利運行,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中書省頒發《整頓鈔法條畫》,至元二十四年尚書省頒定《至元寶鈔通行條畫》,形成了相對完善的紙幣流通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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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紙幣的主要制度如下:

以紙幣為法定通行貨幣,以銀為本,薪俸支付、稅賦繳納、公私交易皆用紙幣。

紙幣行用之初,鈔銀是可以自由兌換的,元代王惲《秋澗集・中堂事記上》載:"中統元寶交鈔,擬於隨如路宣撫司所轄諸路,不限年月通行流轉。有諸人資元寶交鈔從便卻行赴庫倒換白銀物貨,叩便依數支發,並不得停滯。"

至元十九年(1282)以後,民間可持有金銀,但不能私相買賣,一切金銀交易,均須赴官庫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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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紙幣的發行,以金銀與紙鈔一比一為準備金。

《秋集・中堂事記上》載:"隨路設立鈔庫,如發鈔若干,隨降銀貨,即同見銀流轉據倒到庫銀,不以多寡,即裝垛各庫作本,使子母相權,準平物,估鈔有多少,銀本常不虧欠。至互易銀鈔及以昏換新,除工墨出人正法外,並無増減。"

這項制度在初期執行得非常嚴格,因此早期中統鈔的信譽非常好,價值也非常高。《秋潤集・便民三十五事》"論鈔法"條:"至元十三年以後,據各處平準行用庫倒到金銀,並元發下鈔本課銀,節次盡行起訖。是自廢相權大法。"其後由於元代皇帝揮霍無度,財政緊張日趨嚴重,國庫日益空虛,用鈔本便成家常便飯,紙幣的貶值也就越來越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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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成宗本紀一》載,至元三十ー年(1294)"詔諸路平準交鈔庫所貯銀九十三萬六千九百五十兩,除留十九萬二千四百五十兩為鈔母,餘悉運至京師"

《元史・成宗本紀二》載,大德二年(1298)右丞相完澤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於用,又於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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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武宗本紀一》載,大德十ー年(1307)九月中書省臣言:"帑藏空竭,常賦歲鈔四百萬錐,各省備用之外,入京師者二百八十萬錠,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餘萬錠。自陛下即位以來(不過數月),已支四百二十萬錠,又應求而未支者一百萬錐。"

武宗至大元年(1308)中書省臣言:"陛下登極以來,錫賞諸王,恤軍力,賑百姓,及殊恩泛賜,帑空竭,豫賣鹽引。今和林、甘肅、大同、隆興、兩都軍糧,諸所營繕,及一切供億,合用鈔八百二十餘萬錠。往者或遇匱急,奏支鈔本。臣等固知鈔法非輕,曷敢輒動,然計無所出。今乞權支鈔本七百一十餘萬錠,以周急用,不急之費姑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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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幣流通不限時間,不限地域。

如此一來舊鈔破損而致不能使用的情況不斷髮生。元政府因此制定了昏鈔倒換制度。

《元史・食貨志一》"鈔法"條:"凡鈔之昏爛者,至元二年,委官就交鈔庫,以新鈔倒換,除工黑三十文。三年,減為十文。二十二年,復増如故。其貫伯分明,微有破損者,並令行用,違者罪之。所倒之鈔,每季各路就令納課正官,解赴省部焚毀,隸行省者就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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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徳二年,戶部定昏鈔為二十五樣。泰定四年,又定焚燬之所,皆以廉訪司官監臨,隸行省者,行省官同監。"《大元通制條格・倉庫》燒燬昏鈔"條:"燒燬昏鈔情弊多端,今擬除監察御史依舊外,改委斷事官、各部官輪番一同監視,日逐燒,壹月交換。自侍郎以下部官,前去燒鈔庫,與斷事官、監察御史眼同監視,仔細檢數,別無假偽、接補、挑剜,隨即燒燬。但有詐偽短少,即便監督追繳,取招究治。"

至元元年(1264)置昏鈔庫,二十四年(1287)分為燒鈔東西二庫,專門負責昏鈔的銷燬。元代紙幣印行的數量,在初期曾謹慎地加以控制,但不久即失去控制。中統元年(1260)至至元十年(1273),最多未超過十ー萬六千錠絕大多數年份在十萬錠以下,最少的年份不過兩萬兩千餘錠。中統鈔一貫法定比價值銅錢一千枚,兩貫合白銀一兩(也有說一貫合白銀一兩)錠指白銀五十兩,一年十萬錠,相當於ー千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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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十一年(1274)以後,發行數量大増,至元十ー年二十四萬餘錠,至元十三年(1276)接近一百四十ニ萬錠,至元二十四年(1287)高達五百零八萬餘錠。其後歷朝多維持在二百萬錠以上,最多的年份已達到三千六百萬餘錠,也就是三十六億貫。

紙幣貶值造成物價飛漲,以米價為例,至元二年(1265),米價石六百文,至元十二年(1275)漲至石一貫,至元末已漲到了石十餘貫;武宗時漲至石二十五貫;順帝至正六年(1347),又漲至石四十貫;至正末年,"料鈔十錠,易鬥粟不可得"。(《元史・食貨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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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潤集・便民三十五事》"論鈔法"條:"印造無算,一切支度雖千萬定,一於新印料鈔內支發,可謂有出而無入也。其無本鈔數,民間既多而易得,物因湧貴而難買,此致虛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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