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報道注意事項(2020版·中)

全國兩會報道注意事項(2020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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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剛剛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

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十五次主席會議日前在京召開。會議建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於5月21日在北京召開。

★中文編輯校對網建議,這個時段報道行文上要再出現幾十年如一屆的兩會通稿中“固定”詞句,比如:春暖大地,萬物勃發。比如:三月的北京春花爛漫,鮮豔的紅旗迎風飄揚。長安街畔,玉蘭含苞。寬敞明亮的人民大會堂西大廳裡,洋溢著濃濃的春意;雄偉莊嚴的人民大會堂,今天沐浴著新春的陽光……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這兩個會議名稱中“屆”“次”的位置不同,不要寫錯。“兩會”一詞因使用較廣,可不加引號。

★今年是“十三五”規劃收官年,肯定有大量總結,這裡“十三五”應加引號。

★不要隨意使用簡稱和略稱。“政府工作報告”不要簡寫成“政府報告”。

★“提案”與“議案”“建議”。全國人大代表提的是“議案”,全國政協委員提的是“提案”,不要用錯。

★現在來看,兩會期間“疫情暴發”與“疫情爆發”還會成為高頻詞。

“暴發”和“爆發”的區別在哪裡?

有人說前者強調的是速度,後者強調的是力度。

有人說,“暴發”和“爆發”的區別在於一個“火”字,一個有火,一個無火。凡是和火有關的,一律用“爆發”;火山爆發,熔岩噴漿,地火奔突,用的是“爆發”;戰爭爆發,槍炮齊鳴,彈火紛飛,用的是“爆發”;夫妻吵架,疾言厲色,心火燃燒,用的還是“爆發”……無論是自然之火,還是社會之火,是有形之火,還是無形之火,只要能稱之為“火”的,用“爆發”。與火無關的,比如山洪,用“暴發”;各種傳染病流行,用“暴發”;突然發財得勢,成了“暴發戶”之類,用“暴發”。這裡插一句,我們中文編輯校對網在幫助很多財經類機構審稿時,會看到一個新詞兒“爆雷”,有些媒體或出版機構,特別是新媒體,用了“暴雷”。那麼請參考上面的辨析。

還有人說,,“暴發”的“暴”只能理解為副詞,“暴發”是狀中結構;而“爆發”的“爆”還可理解為動詞,“爆發”可作為連動結構。因此“火山爆發”是先爆裂後迸發,而“疫情爆發”也可類比為先突發再擴散,但是“疫情暴發”卻根本沒有連動的含義。

而最常用的新版《現代漢語詞典》中,“暴發”和“爆發”都有一個相同的義項——“突然發作”。而英文稿中outbreak(突發),譯成中文時大多用了“爆發”。語言是發展的,很多詞,用著用著,就用了那個最多的用法了,不是嗎?所以,“疫情爆發”的用法,並不是不可,中文編輯校對網建議用(疫情)“暴發”,但如果不是出版或新聞機構,不受檢查,那麼,不管你用哪個,都要統一,不要一會兒用“暴”,一會兒用“爆”。

★今年兩會,肯定少不了“新冠”。以往有些稿中用“發生以來”,有些用“突如其來”,都可。但有人用“突如襲來”,這就不對了,可改為“突如其來”或“突然襲來”。中文編輯校對網建議,最好用類似“疫情發生以來”,這樣用,比較客觀一些。當然,這要看“領導”需要不需要強調“突發”啦。

★據中文編輯校對網瞭解,今年兩會,已有代表和委員將提交“心理危機干預”的一些建議。疫情發生以來,儘管你我“心裡”很難過,但不要用錯詞喲~是“心理危機干預”,而不是“心裡危機干預”。對病毒或傳染病是“防患於未然”而不是“防範於未然”。此外,疫情防控阻擊戰打了這麼久,大領導小領導都知道都強調是“阻擊戰”,但還有媒體用成“狙擊戰”,還是標題!請查閱上一週相關媒體的二版頭條稿件。要知道,這個詞在今年兩會期間還會用得很高頻,要歌頌的。此外,再強調一下,是“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有些編輯不知在想啥,也許是為了讀順口?寫成了“人民戰、總體戰、阻擊戰”。

★“參政議政”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之一,報道中涉及政協委員時,可使用“參政議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報道中涉及人大代表時,不能使用“參政議政”,可使用“履行職責”或“行使權力”;“代表、委員”並提時,最好把“履行職責”與“參政議政”寫全。

★法律名稱加標點符號的問題。(1)使用法律的全稱應加書名號,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但

使用法律的簡稱時,則不用加書名號,也不用加引號。如“按照刑法的規定”,不要寫成“按照《刑法》的規定”或“按照‘刑法’的規定”。(2)法律草案的表述,全稱應加書名號,同時“草案”用括號括起來置於書名號內;使用簡稱則不加標點符號。如,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疫情防控法(草案)》”,簡稱則為“疫情防控草案”。(3)人大代表建議案中建議制定“某某法”時,應用引號註明建議制度的法律名稱;不用引號也可。但不能用書名號,書名號只能用於已頒佈實施的法律全稱。如,代表在議案中建議制定“衛生健康法”,也可表述為:代表在議案中建議制定衛生健康法,但不要寫成:“代表在議案中建議制定《衛生健康法》”(這裡的名稱,只是中文編輯校對網舉例用)。

★國家機關名稱中的“和”“與”字,以及簡稱,在兩會中會大量用到,可以參考我們以往的文章鏈接,點擊:最權威!(編校版)國務院機構名稱。或者這些機構名稱,不能再錯了

★中文編輯校對網敢保證,即便以上內容說了又說,強調了又強調,但在這次兩會中,還會有媒體出錯,甚至有可能創新出錯。哈。過兩天我們再根據實踐工作總結一些,今天就說到這兒。讓我們一起加油。一起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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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中共綏陽縣委宣傳部

承辦:綏陽縣融媒體中心

總編:石芝謀 | 副總編:彭坤煜 盧永賢

責任編輯:周麗蓉 | 責任校審:盧永賢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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