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賢治村,警惕別讓自己成為只出錢的冤大頭!

文/原創 圖/網絡

近日悉聞家鄉政府在大力推動成立鄉賢組織,讓鄉村賢達參與和支持家鄉建設,聽聞後不由為政府的這種積極有效的點子而點贊!更為為家鄉建設出錢出力的村裡賢達們點贊,並致以衷心的謝意!

鄉賢治村,警惕別讓自己成為只出錢的冤大頭!

讓鄉村賢達退休幹部參與家鄉建設確實是好辦法

在這裡我對鄉賢治村說一些個人看法,村裡能稱得上鄉賢的,通常思維等各方面都比較靠前,讓這方面的鄉村賢達,為家鄉建設出力岀謀劃策確實是個好主意,也是積極有效的辦法;

然,做為村裡的精英人群,得牢記自己的歷史使命,警惕不能讓自己成了只出錢,而對家鄉民主自治權及腐敗監督卻豪無權限的冤大頭!

就目前大多村的狀況,村集體財產去向不明,本該一任一審計的賬務卻幾十年不審計!

鄉賢治村,警惕別讓自己成為只出錢的冤大頭!

從未有過的村財務審計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文規定的農民民主自治權力也基本成一紙空文,偽民主和嚴重腐敗極其猖獗的情況下;

既然成立鄉賢組織讓鄉親們參與家鄉建設,那麼該先解決上述民怨沸騰的遺留問題!否則只讓大家出錢,而什麼問題都沒解決大筆公共財產也還一直去向不明,這說不過去吧!

這些事關家鄉建設,關乎子孫後代長遠利益的事,需要村裡精英群體的賢達人士,為鄉親們為後代子孫爭取和把好關!

鄉賢治村,警惕別讓自己成為只出錢的冤大頭!

農村民主自治是國家給予農村每個公民的民主權利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最高法律,村民大會是村權力最高機構,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更詳細規定了村民代表生成,在任離任審計,等 相關法規,然 法律規定的權力需要每個人自己去爭取,否則再健全的法律也會成了一紙空文!!!

記得權益需要靠我們自己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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