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前幾天蜀黍曝光的案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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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情·防事故·保平安】神操作!酒駕把摩托騎進派出所... | 一線微觀
說巧不巧
又有個自投羅網的“大神”來了
2020年4月23日15時許,郭某駕駛小型轎車到鎮平縣王崗鎮派出所辦理戶籍業務,因提交材料不全,無法辦理業務,郭某便叫其朋友魏某前來派出所幫忙。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民警發現郭某和魏某二人滿身酒氣,疑似酒駕,於是將二人移交鎮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處理。
郭某▼
魏某▼
經抽血檢測,郭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5.60mg/100ml,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7.1mg/100ml,均達醉酒駕駛標準。原來,郭某魏某二人於當日中午分別在鎮上與朋友吃飯,期間飲用了白酒。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你讓我說你什麼好
酒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蜀黍來幫你算筆賬~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再次提醒
各位駕駛員
滴酒不沾,人車平安
如果您拿起了酒杯
那就請您放下車鑰匙哦!
編輯 | 呂小布 審核 | 張曉東
監製 | 朱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