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問”職業放貸 遭遇非法放貸,借錢可以不還嗎?

“8問”職業放貸 遭遇非法放貸,借錢可以不還嗎?


▲昨日,導報“律師來了”接聽讀者相關諮詢

臺海網11月3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文 鍾洪/圖)非法放貸該當何罪?2年內10次放貸就構成犯罪嗎?放貸人構成犯罪了,借款人借的錢可以不還嗎?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會受影響嗎……

昨天下午,導報“律師來了”欄目開通諮詢熱線,針對放貸和借貸的法律問題,眾多讀者爭相來電諮詢,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陳弘毅律師和該所實習律師鄭靜雲耐心為讀者解答了這些法律問題。

此外,律師團隊同時通過微信號“xmlsll”接受讀者在線諮詢。針對這些在線諮詢的問題,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福建法森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林黎暉律師和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黃健雄也分別作了在線解答。

近日,《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非法職業放貸構成犯罪。這一規定將對民間借貸活動產生重大影響。針對這一熱點問題,導報昨日開通了諮詢熱線,導報記者和律師團隊還從讀者諮詢當中精選有代表性的問題和案例,總結出職業放貸“8問”。

1非法放貸如何認定?

劉先生:我經常向朋友出借資金,想了解一下這樣做算不算非法放貸,會不會構成犯罪?

林黎暉:根據《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非法放貸數額應當以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認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在利息超過年利率36%的基礎上,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情節嚴重”,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2親友間借貸是否構成犯罪?

張女士:我借款50萬元給一個親戚,約定利息為月利率2%,這種情況可能構成犯罪嗎?

林黎暉:根據《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的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非法放貸行為才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即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認定為“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您如果沒有上述的情形,是不涉及犯罪的。

另外,非法放貸的行為不一定都會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一個基本要件是年利率超過36%,並且還要情節嚴重。

3貸款後高利轉貸該當何罪?

王先生:我打算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並向銀行貸款,再將貸款借給朋友,賺取利息的差價,這種行為會構成犯罪嗎?

林黎暉:根據《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的規定,為從事非法放貸活動,實施擅自設立金融機構、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利轉貸、騙取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擇一重罪處罰。根據你所陳述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可能還會構成《刑法》第175條規定的高利轉貸罪,與非法經營罪擇一重罪處罰,套取金融機構資金轉貸獲利是違法行為。

4遇非法放貸,能借錢不還?

陳先生:我向網貸公司借了幾筆錢出來做生意,如果這個公司是非法放貸,我借的錢是不是可以不用還了?

鄭靜雲:網貸公司如果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經常性的貸款業務,屬於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9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因此網貸公司的借貸行為如果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但是,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借款人仍需償還借款本金給出借方。

5非法放貸犯罪如何量刑?

劉先生:如果非法放貸構成犯罪了,會怎麼量刑?

林敏輝:根據《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非法放貸構成犯罪,以非法經營罪定罪。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曾非法放貸,會被追責嗎?

謝先生:在《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頒佈之前,非法放貸的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陳弘毅:由於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違反國家規定”,而在《意見》施行之前,沒有相關的“禁止非法放貸”的“國家規定”可供違反。所以,《意見》事實上是無法溯及既往的。同時,根據罪刑法定及從舊兼從輕的刑法原則,《意見》施行前的非法放貸行為不會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7民間借貸會受影響嗎?

劉先生:以後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會不會受到影響?《意見》加劇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難?

黃健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對非法放貸行為定罪處罰依據、定罪量刑標準,並明確規定對黑惡勢力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應當從嚴懲處,對於推動完善金融法律治理體系,系統整治金融市場秩序,依法懲治非法放貸犯罪,特別是因非法放貸誘發的涉黑涉惡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打擊非法高利放貸是為了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防止非法高利放貸行為衝擊正常的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意見》將部分違反國家規定、未經批准經常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行為作為犯罪處理,不會影響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不會加劇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8職業放貸觸犯幾宗罪?

陳先生:職業放貸人可能觸犯哪些罪名?

黃健雄:《意見》對非法放貸行為的入罪標準進行了合理限定,包括:違反法律監管規範(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實質上非法從事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以及造成嚴重危害(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符合上述條件的非法放貸行為,可被視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進而依照刑法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另外,如果是有組織地非法放貸,伴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認定標準,那麼,應當分別按照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偵查、起訴、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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