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明天要被執行死刑,但今天重傷了一人,法律怎麼判?

惠同大勞務派遣


天方夜談,憑空想象的虛幻故事,不成立。

被判死刑等待執行時,單獨關押重兵看守,已無任何傷害他人和傷害自己的可能。當拉出槍斃之時,全副武裝人員全程押送,手鐐腳銬加身,怎樣傷害他人?


用戶涼風悠悠


看守所在以前(這個有點久遠)是沒有值班的,我個人聽到(是不是真的不知道,但絕非杜撰)說:一死刑犯趁同號子在押嫌犯都在睡覺,用馬桶砸死了一個平時不和的嫌犯,這個死刑犯很快上了刑場...後來看守所規定每個監室在睡覺期間必須兩人一組值班,以防範事故發生。現在(以前的不清楚)的死刑犯一審下來都是要戴戒具的,腳鐐24小時不離身,走起路來叮噹響,無論上廁所還是行動都能聽到。加上現在看守所近乎苛刻(也可稱作完美)的制度,死刑犯不可能在執行前把別人打成重傷,監室裡不會有攻擊性武器的存在,比如石塊、鐵具什麼的,連吃飯餐具都是塑料的,如果在押嫌犯私藏超過十公分的小繩子後果是很嚴重的,哪怕這根繩子細得一拉就斷。除非這個死刑犯有深厚內功,否則不可能把別人打成重傷,因為你一動手,同監室的嫌犯會來制止,不制止不行呀,出現了事故大家都要受處罰,坐在監控室的值班民警也發現了你的不軌動作,他們的行動會很快,不快不行呀,出了重大事故瀆職開除是小事,搞不好自己也得進來。所以這個命題不存在,如果真的發生了,我認為明天肯定執行不了,調查、結案、起訴、上法庭應該會再次光臨這個死刑犯,但這個過程會超乎想象的快,死刑犯最終還是走上刑場。對這樣一個危險份子,法律不會允許他多活一分鐘,羈押看守所會打起十二分精神來面對這個傢伙的每一天,直至執行...


風男833


你對死刑犯一無所知,你以為死刑犯可以拿個板磚在看守所內“橫刀立馬”?想打誰就打誰?死刑犯都是重鐐,腳鐐手鐐,極度危險的還會給扎個“飛機鐐”,如圖1,除非你和任我行一樣有吸星大法,可以像揪皮筋一樣瞬間揪斷重鐐,否則啊,你別說把人打成重傷,你能歡暢的挪兩步都是考驗!

圖一,此鐐相對並不算重,號稱“飛機鐐”,最大的優點就是限制手腳的活動範圍,使人腳不能抬,手不能舉!而圖中的“飛機鐐”是充分體現了人文關懷的,還可以讓罪犯直立行走,“飛機鐐”多在腳上繞兩圈的話,是完全可以讓你腰彎到的90度,甚至45度,讓你體驗一下什麼叫獄中瑜伽屁股朝天式,此中境況別說你想把人打成重傷,你上廁所都得求人幫助!故此,死刑犯想把人打成重傷實質就是天方夜譚。

提問者的意思我明白,就是問死刑犯假如再犯重罪的話是否可以再因罪而多活兩天!告訴你,絕無可能。首先死刑犯沒有把其他人打成重傷的客觀條件,退一萬步即便死刑犯神功蓋世咬也把其他人咬成了重傷,那死刑照樣如期執行死刑不誤!至於傷者,看守所必然會兜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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