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談雲南綠孔雀案:督促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中新網4月15日電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15日表示,針對“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及時組織了現場調研,責令建設單位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要求在後評價工作完成前,項目不得蓄水發電。據瞭解,該項目在2017年已暫停施工。2019年5月以來,建設單位已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生態環境部15日召開3月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近日“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判決暴露出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環評存在的問題,環保組織也表達了對生態環保的擔憂。請問生態環境部對該項目環評存在的問題將採取哪些措施?

劉友賓表示,生態環境部已注意到相關問題,支持和鼓勵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表達意見和主張。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生態保護紅線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在2014年環評文件獲批後,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況:2015年新命名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陳氏蘇鐵涉及相關區域,2017年後部分區域擬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近年來關於綠孔雀活動範圍和相關特徵的認識不斷加深等,針對這些新情況,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及時組織了現場調研,開展了“三同時”監督檢查,並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要求,責令建設單位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要求在後評價工作完成前,項目不得蓄水發電。

劉友賓介紹,據瞭解,該項目在2017年已暫停施工。2019年5月以來,建設單位已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督促建設單位抓緊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相關工作,堅持科學、客觀、依法的原則,全面反映項目建設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客觀評估相關措施的有效性,並做出能否繼續實施項目的相關結論。有關情況將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何為“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

2017年11月6日,昆明中院受理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下稱“自然之友”)訴新平公司、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稱“昆明設計院”)環境汙染責任糾紛一案。

昆明中院經審理認為: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淹沒區是綠孔雀棲息地,一旦淹沒很可能會對綠孔雀的生存造成嚴重損害。同時,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對陳氏蘇鐵進行評價,新平公司也未對陳氏蘇鐵採取任何保護性措施。戛灑江一級水電站若繼續建設,將使該區域珍稀動植物的生存面臨重大風險。

2020年3月20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於現有環境影響評價下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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