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女律師教你認清開槍自衛的十個常識誤區


美國美女律師教你認清開槍自衛的十個常識誤區

美國女律師米歇爾·比寧頓

美國女律師米歇爾·比寧頓專門從事自衛案件的工作,在休斯敦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她擁有德克薩斯州隨身攜帶槍支的執照,最喜歡的手槍是格洛克。十年來,她一直擔任國家槍支法律防衛計劃的律師。為許多行使自衛權的擁槍者進行過法庭辯護。關於個人的合法自衛權利,在庭審過程中,她遇見了很多相類似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對於剛剛接觸槍械的菜鳥,還是槍械經驗豐富的老手,都存在相同的誤區。因此她對自己所代理的案件進行了整理,將持槍者在自衛權方面的十大誤解彙總在一起。

關於槍支使用的10個常見誤區


美國美女律師教你認清開槍自衛的十個常識誤區

1.將屍體拖入房屋。

請不要這樣做。篡改證據是犯罪!請勿移除或操縱任何可能被視為證據的東西。證據是與槍擊事件有關的任何物理材料或無形信息,將用於確定真相。屍體,槍支,證人證詞或音視頻監視都被視為證據。

在房屋外防禦性地使用致命武力並不一定就是非法行為。暴力犯罪每天在可能合法使用防禦性致命武力的公共場所發生。根本問題是,在特定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的人是否採取合理行動。如果發現證據被篡改或操縱,很有可能導致法官和陪審團做出相反的判斷。

為什麼這是常見的誤解?可能是因為一個流行的法律概念——城堡學說。幾乎每個州都有自己的“城堡學說”定義,這保證房主對致命的非法入侵者使用致命武力是有必要的。在使用武力或致命武力的情況下,一個人必須採取合理的行動。在“城堡學說”的背景下,入侵者非法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房主被賦予合理性的自衛權推定。檢察官不會對使用致命武力侵害入侵者的房主提起刑事指控。另外,也很難找到將使用致命武力捍衛自己家人的房主定罪的陪審團。檢察官不會喜歡敗訴。

同樣的道理,人們發現自己是家庭以外暴力犯罪的受害者時,在自衛中使用致命武力在法律上是合理的。絕對沒有必要在事發地點觸摸或拖動任何不必要移動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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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有當您需要射擊時,才應露出自己攜帶的槍支。

許多擁槍的朋友不同意這一說法。根據我的法律意見,展示武器和射擊沒有必然的聯繫。在實際生活和法律認定上,展示槍械和射擊之間都存在很大差異。從法律上講,通常將展示視為使用武力,而不是使用致命武力。例如,根據德克薩斯州的法律,如果某人展示槍支的唯一意圖是使他人產生恐懼,以制止進一步的行動,則德克薩斯州將這種展示視為使用武力,而不是使用致命武力。但是,有幾個州(例如弗吉尼亞州)表示,根據法律,致命威脅(例如槍械展示)被視為致命武力。每個州的法律都不盡相同,因此請務必瞭解您所在州在此問題上的具體立場。

視情況和州法律而定,一個人使用武力是合理的,但不是致命武力存在一定的界定標準。換句話說,展示一支自衛武器以阻止潛在的攻擊是完全合法的,但假裝扣動扳機則是犯罪。很多時候,僅靠展示槍支,就可以阻止諸如搶劫、性侵犯和武裝襲擊等暴力犯罪。一旦將槍支進行自衛,可能的結果(希望如此)是肇事者在繼續進攻之前會三思而後行。目標很簡單——阻止威脅。

展示和揮舞手槍沒有法律上的區別。不同的州使用不同的術語。這兩個術語都描述了以威脅性方式向他人展示槍支。無論是有人將襯衫向上拉以露出隱藏的手槍,從皮套中拉出槍支,將槍管指向地面還是將槍對準另一個人,都可能被視為槍支的展示/揮舞。這裡的要點是,如果以自衛方式掏出手槍,不要輕易扣動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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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事件的敘述過於片面。

展示槍支可能會阻止潛在的攻擊。成功的防禦性展示並不會直接導致死亡。法官和陪審團對於事件的認知,將分為守法的槍支擁有者與作案者兩個方面。如果大膽猜測的話,那兩個故事將大相徑庭。在整個法律程序期間,將對每個人的信譽進行評估。首先,警察將對一個人關於事件順序的陳述作出正確或錯誤的判斷。其次,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也將評估這些陳述。最後,法官或陪審團將是最終仲裁者,並確定他們是否認為某人在自衛中展示槍支或開槍等行為是否合理。

開槍導致肇事者死亡,最好有目擊者在場,罪犯也是證人之一。這意味著會有人佐證你當時面臨的形勢。如果有一個或多個證人幫你作證,執法機構,律師和陪審團對你的信任度就會更高。

2014年,明尼蘇達州的拜倫·史密斯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兩個少年闖入他的家。史密斯將一臺錄音機放在書架上,對整個事件錄音。頭三聲槍響,一名少年被史密斯打死。接下來,史密斯又開了幾槍,打傷了第二名少年。當她痛苦尖叫時,史密斯結果她的性命。這名少年當時已經受傷,不再對史密斯構成威脅,沒有使用任何武力或致命武力的必要。最後這一槍導致史密斯被判無期徒刑。如果存在“故事的不同”,即第二名少年不死,則可能就案件在法庭作證,則本案的結果可能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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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自己的房間內開槍永遠是合法的。

完全相反。開槍是非法的。許多人認為城堡學說保障了自己的開槍權力。但是請注意:城堡學說不適用於非法侵入,而適用於非法侵入住所後使用武力。看到不同了嗎?

當有人非法進入某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時,即發生非法侵入。例如,一個人進入掛有“禁止擅自進入”標誌的酒店的。或者,一個人合法進入別人的住所,隨後被所有人告知離開。如果此人仍停留不動,他們將成為非法侵入者。在這兩種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開槍都是不合法的。合法的財產所有人會親自驅逐他人,或致電執法部門以解決此事。一般情況下,很多非法侵入都會以侵入者退出而告結束。

但事實如果發生改變,你的合法權利就會改變。如果此時,侵入者從揹包中拉出撬棍並開始向您衝了過來,這時他們就變為未遂兇手了。這與非法侵入的情形完全不同。如果闖入者拿著撬棍衝向你,則有理由相信他要麼會要你的命,要麼會讓你去醫院“強制休假”。如果真是這樣,您需要快速用槍械或者其他的致命武力來保護自己。請記住,單憑非法侵入就開槍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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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持沉默會讓警察覺得你就是罪犯。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確定嫌疑人的沉默權,要加以利用。1966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必須在被逮捕前和被執法人員進行訊問之前和之中,告知嫌疑人有與律師交談的權利。緊急事件發生後,大多數人都會因大量腎上腺素進入血液系統,導致視覺變窄,四肢感覺喪失,不可控制的抖動和暫時性記憶喪失。此時的你對於事物的判斷和外界問詢的理解出現偏差,此時不要急於傾訴。而是向問話的執法人員表示“我需要打一個電話給我的律師”。你對警察的即時傾訴不一定產生對自己案件審理有利的推動。

大多數執法官員對於嫌疑人發表的陳述與物理證據不符或與另一名證人的陳述相牴觸,則很可能將其逮捕。執法人員有責任保護現場並收集證據。他們會將收集到的證據平移到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由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確定是否會提出指控。警察並沒有權力起訴某人;他們只有逮捕的權力。逮捕後發生的事情完全取決於地方檢察官。執法部門只是簡單地建議助理地區檢察官選擇哪種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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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打傷好過打死。

這個問題十分的常見。當你對一個意圖對你威脅使用武力的人扣動扳機,根據法律界定,該舉動很可能被視為使用致命武力。你需要關注的是你的開槍行為,即在法律上是不是符合有理由使用致命武力來應對犯罪者的行為。無論是當場擊斃,打傷或者事後死亡,都可能被視為使用致命武力。一切都取決於射擊者是否在自衛過程中合理地使用槍支。法官或陪審團將是確定此問題的最終決定者。如果你老是糾結要打死還是打傷衝過來的危險分子,那你還是不要開槍了,思路趕不上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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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抓的一定是壞人。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罪犯確實會被逮捕;但是,好人也會被逮捕。這就像來自另一位證人(通常是第三方旁觀者)會相互矛盾一樣。很多時候,旁觀者向警察作證,內容如下:“是的,我看到A射擊了B。但不知道原因。” 旁觀者可能不知道是什麼導致了A開槍,B又做出了什麼危險舉動。基於這一證詞,警察可能會決定逮捕A。這樣的情況很常見。

但請記住,某人被捕並不意味著他或她犯了罪。如前所述,一個人有可能成為被捕的對象。但要被定罪,還需要陪審團或法官在合理的懷疑之外確定某人犯了罪。這是兩個非常不同的法律標準。“超越合理懷疑”標準是美國判例中的最高法律標準,而“可能原因”標準的排位相對靠後。

被逮捕後,請一個律師比怨天尤人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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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改裝槍支和選擇特殊彈藥可能引起法官的過度關注。

較輕的扳機拉力,夜視儀或戰術手電都是很常見的改裝。這些修改可以使槍支使用起來更舒適,防禦時也更有效具。持槍者不要因為對手槍進行改動和選用了空尖彈所導致的“法律責任”而睡不著覺。

在審判期間,我一般會對這些信息採用保護措施,不會在非必要情況下提供給陪審團。我的基本論點是,改裝後的手槍與被告為何開槍沒有必要關聯。辯護重點必須放在圍繞被告為何開槍而不是所使用槍械的技術性能上。無論是棒球棍,小刀還是槍,必須回答的唯一問題是:被告是否在自衛中使用了致命武力?因為什麼原因開槍。

即使陪審團中有人關注案件中經過改進的手槍,陪審團員中可能也有人經常對自己的自衛工具進行了類似的修改。或者,專家可以證明改進型手槍的效率和優勢。我認為這樣的證據只能證明槍械對於使用方面的便利,而非殺人時的便利,對案件不會產生關鍵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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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會因自衛行為而被民事起訴。

這個觀點比較可笑。任何人都可能被民事起訴!任何有閒有錢的人都可能提起訴訟。美國擁有“公開法庭系統”,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出於任何理由提起訴訟。民事訴訟通常由原告提起,以從被告人處追回金錢損失。民事法院不會確定哪些訴訟是惡意的或是合法的。這意味著一個人通常要應訴並在法庭上參加聽證會。

不過,許多州有一項公民豁免條款,保護那些有合法理由使用致命武力的個人;即為了自衛或為保護他人。這種民事豁免保護使原告無法從被告人處追回金錢損失。如上所述,這不會阻止潛在的原告提起訴訟。我們可以希望此案能落在瞭解民事豁免保護的法官面前,迅速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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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鳴槍示警是個好主意。

絕對不是。有經驗的持槍者很難理解警告槍聲是一個糟糕的主意。許多人戴著手銬,對自己鋃鐺入獄感到非常困惑。在沒有正當理由時開槍進行恐嚇可能被定重罪。這意味著一個人將與自己的擁槍權利說再見了。除非您在政治高層中有朋友,否則很難撤銷定罪或恢復擁槍權利。

鳴槍示警可能會無意間加劇事件的惡劣程度。例如,A向B鳴槍示警,因為B拒絕離開A的房產(記住,不能使用致命的力量來終止侵入。)。B擔心A企圖謀殺他,於是立即還擊殺死A。這可能不是A預期的結果。或者,鄰居看到A對B鳴槍示警。鄰居進行干預並向A射擊,以保護B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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