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通報3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案例

去年以來,嵊州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嚴格執行村級權力清單二十八條和村居幹部履職紅線二十八條,嚴肅查處發生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違紀違規問題,有效規範了基層小微權力運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震懾,嵊州市紀委市監委將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金庭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監管不力的問題。

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魏樂在擔任金庭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負責工作期間,對該鎮“三資”管理日常監管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村級備用金管理、大額資金使用、工程項目管理等方面違規問題多發,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11月,金庭鎮給予魏樂通報批評,扣發10%年終考核獎的處理。

2.谷來鎮三村違反村級工程招投標的問題。

2017年5月,樓觀富在擔任谷來鎮三村黨總支書記、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期間,未經公開招投標,決定將合同標的為33.94萬元的村級立面改造工程委託給黃某某施工,違反村級小型工程施工管理有關規定。2019年12月,谷來鎮給予樓觀富黨內警告的處分。

3.高新園區(三界鎮)原董龍村坐收坐支的問題。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張月華在擔任高新園區(三界鎮)原董龍村出納期間,未及時將收取的承包款、公墓款、家宴中心使用費等共計17.11萬元繳入村集體銀行賬戶,而是將其中的14.29萬元直接用於支付村民青苗補償、務工工資及其他村日常開支,存在坐收坐支問題。2020年1月,高新園區(三界鎮)給予張月華通報批評,扣發全年5%獎勵性報酬的處理。

兩個“二十八條”運行以來,鎮村幹部履職紀律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問題明顯減少,新增農村涉紀信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各級黨員幹部要繼續保持良好工作態勢,規範履職、規範用權,自覺抵制各類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市農業農村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不斷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有效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範化建設。各鄉鎮(街道)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抓實抓細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各項工作,確保兩個“二十八條”落地落實。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執紀問責,嚴肅查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於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予以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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