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壺仿品不一定是偽品!

凡是著名的藝術品都會有仿品,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仿品都是贗品。從紫砂行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如下幾種紫砂壺仿品,都是不宜當作贗品看待。

1.藝徒學藝的仿製品

紫砂是手工技藝,藝徒學藝,除打下手外都要臨摹師傅的作品,這是藝徒必須經歷的。仿製品經過師傅修整過,一般也作為師傅的作品出售(一般為行貨,又叫粗貨)。所有的手工藝行業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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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藝人為宣傳自己而做的仿製品

藝人在小有名氣之後也仿製前代名家的傳世作品,這是藝人宣傳自己技藝水平的一種方式。所以,有不少仿器上署有“大彬仿供春式”、“石楳仿古”、“某某仿造”等等,這在傳世紫砂壺中屢屢可以見到。這種標明仿製者的仿製品,不能視為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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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家仿製的仿製品

按照傳世器進行模仿複製,主要發生在清代中期以後,當時有些文人士大夫好古成癖,醉心於搜求歷代古文物,也包括紫砂壺。有的收藏家請當時制壺高手,到家中專門仿造明代名家名壺。如清代光緒年檢的吳大瀲,喜愛收藏,曾邀請當時著名藝壺高手黃玉麟至家中,為其仿製前代名家的紫砂壺。此種仿製雖然也算是作偽。但這類仿品水平很高,有的甚至還超過明代原作,故不宜當作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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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蓋有名家印款的粗貨

粗貨是紫砂壺中的大路貨,是紫砂行內世代相傳的公共樣式,如刻有“惠孟臣”印章名款的水平壺,鈐有“君德”“思亭”等人名款的小水平壺,從清代到現在一直生產,從未間斷過。名款的作用只表明這是一把喝功夫茶的小壺。還有由農民製作的大路貨“龍蛋茶壺”,底上蓋印往往是“時大彬制”正楷長方形木印款等。這些都不能視為偽品,應看成是藝人約定俗成的一種印款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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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族產品

主要是徒弟的製品而署師傅名,兒子的作品用父親的名款印章。文獻記載,明代李仲芳是著名紫砂壺藝人李茂林之子,又是時大彬的高足,其技藝兼長家傳與師承,製品文巧精絕,技藝俱佳,大彬見而賞之,拿來自署款識。所以,時大彬傳世紫砂壺中肯定有李仲芳的作品,但無法區別。民國制壺名家程壽珍,其制壺印章均有程盤根保管,程盤根制壺也常用其父的印章,特別是一枚“八十二老人作此茗壺巴拿馬和國貨物品展覽會曾獲優獎”的款印,在陳壽珍逝世後的一段時間中,程盤根曾有使用。

紫砂壺仿品不一定是偽品!

此外,還有一些紫砂壺藝人,技藝精絕,名聲顯赫,其製品為時人所鍾愛,訂購者眾多,或者應酬繁忙,應接不暇,於是讓實力好的徒弟或請同時代制壺的藝人,即自己的師兄弟,代為制壺,自己署款,此種代制的紫砂壺,雖然與不同於作偽,但畢竟不是本人所制,也給鑑定帶來種種困難。

雖然這些都是仿製品,但其本身泥料做工方面等都是很考究的,製作人製作水平也是很高的,不會出現粗製濫造的情況,這類作品也有別於市場那些欺騙消費者的不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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