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後潛逃17載,終落網依法被訴

搶劫後潛逃17載,終落網依法被訴

犯下海上漁船搶劫案,潛逃17年終被捕。日前,連江縣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連江男子陳某某提起公訴。

據悉,2003年6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化名鄧某某,綽號KK)夥同同案犯李某某、陳某甲、孫某甲等8人,經事先預謀,多次乘小船持鍍鋅管等兇器登上停泊在連江縣頭鎮水域的運輸船,以運輸船弄破他們漁網為藉口,強行將船上船員控制在餐廳後,對船艙大肆搜搶,搶走現金、手機等財物共計價值3萬餘元。案發後,陳某某兩次變更身份證信息潛逃至四川成都,化名鄧某某,定居成都務工並結婚生子。

2019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民警通過人臉識別系統發現“鄧某某”與在逃人員陳某某高度相似,疑似漂白身份。後連江縣公安局協同成都市公安局採取技偵定位和蹲點布控等手段,在成都市武侯區一出租房內將潛逃17年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獲。

連江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結夥持械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涉嫌構成搶劫罪,遂對其提起公訴。

(方榆)

來源:海峽法治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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