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沙酮小課堂十三】戒毒人員服用美沙酮含著不咽,私存美沙酮200克以上屬犯罪!

北京一名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機構中服用美沙酮後,嘴裡含著不嚥下去,出了門吐到一個瓶子裡,出售給他人。北京市二中院發佈消息說,近期,二中院審理了多起社區戒毒人員私自留存美沙酮的案件。法官強調,

美沙酮雖然是一種輔助戒毒的藥物,但同時也是一種麻醉品,為國家管制的毒品,持有量較大或販賣都構成犯罪。

  去年的一起案件中,吸毒者李某給被告人高某打電話,表示要到他那裡購買毒品,接著以微信轉賬交付了300元定金。兩人約定在豐臺區一個小區內交易。高某抵達後被豐臺公安分局民警查獲,高某將一個紙袋扔在地上,內裝白色可疑粉末,經鑑定,檢出了淨重1.24克的海洛因。民警對高某的暫住地進行搜查,在房間的冰箱內起獲可疑黃色液體4瓶。鑑定後,檢出美沙酮淨重共計1823.82克。

  二中院終審,被告人高某被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二千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主審法官表示,鹽酸美沙酮本身也被作為毒品進行管制。走私、販賣、運輸、製造任何數量的美沙酮以及非法持有200克以上的美沙酮,均被作為犯罪進行處理。部分社區戒毒人員故意“含著不咽”,出門後把嘴裡的吐到瓶子裡,只要數量達到法定標準,即屬於刑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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