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再婚女人繼續和前夫糾纏是什麼心態

隔壁村有一個漂亮的婦女,大概三十出頭吧,很會打扮。現在已經是她的第二次婚姻了。第一次嫁在離家幾里遠,那時她不過十七八歲,未婚先孕,生下小孩,到法定年齡,拿了結婚證準備結婚,結果因為彩禮錢鬧翻了,她拋棄孩子回到孃家,這個男的求了幾次都未果。這個時候的男人也年輕,不過二十出頭,經濟方面全靠父母支撐。女方嫌棄他家拿不出彩禮錢,嫌棄他沒有本事,離婚丟下孩子走人了。

不久,這個女的在網上認了一個重慶人,在廣東工地上打工的,一個月有一萬多的收入,很快她就去了那個網友那裡,過上了同居生活,一年過後再婚,生小孩。前夫看著自己的心上人嫁作他人婦,很是氣憤,不就是嫌棄自己沒有錢嗎?他也出去奮發圖強,經過兩三年的奮鬥,成了一個小包工頭,車子,房子有了,但還沒有再找對象,對前妻戀戀不忘。此時的這個婦女很是後悔,但不可能再回去了,於是與前夫就成了情人關係,趁現夫出去打工之際,與前夫一起生活,現夫過年回家,就回家與現夫生活。這樣持續了幾年,她也生了二胎,加上與前夫生的孩子,就三個孩子,遊走在兩個家庭,一妻兩夫,當然她現夫不知道,因為她現夫長年累月在外打工,幾乎過年才回家,而且還是上門女婿,所以她遊走在兩個家庭,兩個老公,她現夫幾乎不知道,也沒有人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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