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肅州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酒泉市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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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肅州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酒泉市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公告

酒泉市肅州區人大常委會

關於召開酒泉市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公告

(第20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決定召開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一、會議時間地點

酒泉市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4月22日--4月25日在酒泉國際會展中心召開,會期四天。

二、會議建議議程

(一)聽取和審議肅州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肅州區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20年肅州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准肅州區2019年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2020年全區及區級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肅州區2020年區級財政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肅州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肅州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肅州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及表決事項;

(八)其他。

三、會議規模和範圍

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由出席人員、邀請人員、列席人員、旁聽人員組成,會議人數約550人,具體範圍如下:

(一)出席人員: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二)邀請人員:會議邀請不是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區級領導、區政協領導,區人大常委會部分退休老領導參加。

(三)列席人員:不是肅州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下列人員列席會議:

肅州區選出的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區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區委部門及群團組織主要負責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金融、稅務部門主要負責人,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鄉鎮長,街道社區書記、主任,區屬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區政協委員列席第一次大會。

(四)旁聽人員。

酒泉市肅州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7日

監製:楊振利 責任編輯:朱天保 編輯:許發虎 方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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