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发布“最严”开学条件!验收未通过不得开学

香城都市报讯(记者张敏)4月27日,记者从咸宁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下发通知,按照“学校自查、各地指挥部普查、市指挥部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所有高中(中职)学校逐一进行评估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学习。

全省高三年级(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年级)将于5月6日开学,咸宁市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市场等部门组成验收评估组,于正式开学前至少1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对照《咸宁市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评估验收细则》,逐条逐项进行评估验收。市指挥部会在县(市、区)指挥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

根据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师生管控、教育教学管理的评估;卫健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流程、防控知识的指导和培训、隔离室配备与使用、校园消杀的评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的评估;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安全稳定的评估。

通知规定,90分及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可以开学。90分以下,整改复验后可以开学,按时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安排开学。物资人员保障不到位实行“一票否决”。餐饮管理不到位实行“一票否决”。

各学校对照有关标准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规范有序,责任到人,共同守护好校园一方净土。

据悉,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校评估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所有学校达到开学条件评估验收标准,实现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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