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0 条”

本报讯(记者冯启俊通讯员朱国清)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着力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等9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着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下调中小微企业水气电价格

加大财政奖补力度。2020年,市财政统筹安排8.5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继续支持现代农业、花卉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等。

减轻企业负担。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2020年2月至6月,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它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2020年2月至4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

强化金融扶持。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和小微、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各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较上年明显下降。

着力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加研发投入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研发投入增长激励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制的创新券制度。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50万元予以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落实高铁交通补助引才等激励政策,加强对引进人才的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服务。支持技能人才培养,评选一批“颍淮杰出工匠”“阜阳市技术能手”。

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推行发放消费券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新评选培育5家左右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补。做好“留住消费”与“引进消费”,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成开放颍州西湖风景区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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