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專利,能多次使用嗎?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不少企業反映速度都挺寬的。但是,擁有速度的時候,有沒有停下來思考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專利能多次使用嗎?本文將針對“認定高企時用過一次的專利能否再用”這樣的問題,為您解答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專利能多次使用嗎?

根據高企認定辦法,在知識產權的使用次數上,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Ⅰ類知識產權不限次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專利,能多次使用嗎?

舉個例子:

A公司擁有1項發明專利、5項實用新型專利、5項軟著並於2016年順利通過高企認定,其後,A公司的子公司也想認定高企,則這1項發明專利可以變更申請人,在子公司認定高企,知識產權評價中繼續使用,其他的5項實用新型專利和5項軟著均不可在高企認定中繼續參與評分了。

假如A公司2016年通過高企認定,那麼2019年該企業參與重新認定時,也只有這1項發明專利屬於Ⅰ類可以在知識產權評價中繼續使用,其他的都不可以。

同時還要注意,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高企及高企資格存續期內使用。

例如:A、B兩家企業共同為一項國家發明專利的權利所有人,A企業在2018獲批為高新技術企業,那麼B企業在2019年申報高企時不可再使用該發明來申請認定。

那麼,一類和二類知識產權有什麼區別呢?

一類知識產權

1、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難度、週期長,這個大家都知道,很多企業選擇從總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轉讓的方式獲得,在高企認定評分體系中,轉讓來的專利得分一定小於自主申請的,企業在高新申請前可進行綜合分析後,在考慮自己是申請還是轉讓授權來獲得。

2、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這些在高企認定中都不太常見,有這類資質的企業就可以輕鬆堅決掉知識產權不足的問題了。

二類知識產權

1、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審查週期已延長7-14個月,申請就能下授權是不可能的事兒了,應至少提前1年開始申請。

2、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專利到底能否用來申報高企認定一直備受爭議,實際上高企認定認可的知識產權範圍中並未將外觀專利排除,可以用來申報,但“含金量”有待驗證。

3、軟件著作權

軟件著作權在高企認定中最為常見,因申請門檻低、下證週期短備受企業青睞,但在這裡提醒大家一點,如企業產品真的跟軟件完全掛不上鉤,千萬不要硬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