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的福音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別是在稅收、金融方面,優惠政策頻出,使廣大中小企業看到了希望。

今年一月十八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即2019年第2號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即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所得稅率相當於5%(25%*20%),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所得稅率相當於10%(50%*20%),也就是說,符合條件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率比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還要低。

這樣一來,就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個稅務籌劃的空間。如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不足1000萬元的企業,可將其業務拆分為四至五部分,分別註冊成立四至五家獨立的公司,可享受不到10%的企業所得稅率;如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不足300萬元的企業,可將其業務拆分為三至四部分,分別註冊成立三至四家獨立的公司;可享受5%的企業所得稅率。當然,在操作過程中要注意掌握分寸,不能違反國家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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