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9年11月7號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7號文件
首先,文件的主要內容?
這是一個關於 "一次復活機會"的故事。
大家前段時間經常談之色變的"納稅信用",可以修復了。
首先,能修復前提:態度良好,積極改變。
(主動在規定時間內去糾正曾經的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可以將扣掉的信用修復回來,通過作出承諾、 整改等方式)
非主觀的誤操作、疏忽、大意,不規範操作等造成公司信用扣分,終於可以補救了,及時減少公司因此產生的損失。
還記得之前我們提到"公司增值稅票被認定為異常憑證,信用A級企業處理不同麼"
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明年,2020年1月1日開始。
修復有門檻嗎,誰都可以修復麼?
1、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2、修復有標準麼?只要糾正"一鍵修復"麼?
當然有標準,影響已經造成,不僅為了處於教育目的,也為培養以後規範納稅意識,修復並非"一鍵修復"。具體19種納稅失信行為及相應的修復條件
(1)失信扣11分行為:3類
(2)失信扣5分行為:4類
(3)失信扣11分行為:8類
(4)失信評D級行為:4類
(1)D級是萬萬不要碰的,因為一旦自己失信評D級,即使修復重新復活,也再也回不了巔峰,評不到A級了。
(2)如果是被牽連評為D級的(例如,是被評為D級企業的直接責任人註冊或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被牽連評為D級),可申請解除D級關聯。
(3)非正常戶1年只有1次復活機會,畢竟冠的是"非正常的頭銜"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複評先置”原則
舉個栗子,如果對稅務機關作出的19年度評價結果(納稅信用被評為B級)有異議的,應先納稅信用複評,然後再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復活機會什麼時候使用?有沒有時間限制?
稅務小知識:
"納入納稅信用評價":是指稅務機關已啟動相應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工作,相關失信行為的扣分情況已記入年度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得分。
復活申請需要注意什麼?
1、程序要有的
填申請表,對失信行為作出真實性承諾
2、責任要擔的
承諾做不到,小心會扣分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履行信用修復承諾,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的,在核實後撤銷已完成的納稅信用修復,並在納稅信用年度評價中按次扣5分。
什麼時候出結果?
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也就是三週內,最多不過21天)出結果。
修復結果出來了,可以追溯麼?
不追溯,前後要分清楚
修復完,按修復後的納稅信用級別適用相應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之前已適用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不作追溯調整。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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