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何不短命(二)

整整十年,朱元璋一直没闲着。

平定四边、改革官制、安定民生、恢复生产,天下有堆积如山的事情等着处理。洪武皇帝在百忙之中,还得抽出空来搞了空印案和胡惟庸案两次大清洗,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

一转眼到了洪武十四年,算算日子,十年了,差不多到了户贴第一次更新的时候了。

朱元璋没打算做简单的数据更新。他想要的,是一次系统的全面升级。

明朝为何不短命(二)

在朱元璋的规划里,户帖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他不止希望天下变得透明,还希望天下任何一处地方都能触手可及。朱元璋的理想,是达成一种对社会细致而全面的控制,让统治者的意志,可以直接贯彻到大明最基本的户籍单位——每一户。

在明初那会儿,这个理想可不好实现。元代粗放型管理持续了一百多年,地方上早已形成了自己的利益集团,盘根错节。中央政令下发到地方,执行难度很高。朱元璋曾经发狠,强行把一大批浙西富户迁入京城,算是一力破十会。但这种手段只能偶一为之,不可能在每一个地方都这么硬干。

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靠制度。

十年之前,户贴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局面,但出于种种客观原因,朱元璋做了很多妥协和折衷,他觉得很不痛快。经过整整十年的磨合和实践,朱元璋觉得可以按自己的理想,放手来玩一回大的了。

在和户部尚书范敏等人商议过之后,朱元璋决定对基层组织下了一次狠手。他给这一次改革设置了两个目标:

第一、击破横亘在朝廷和基层之间的利益集团,提高对基层的掌控力。

第二、避免高昂的管理成本。

这两个目标看起来背道而驰,怎么可能同时完成?朱元璋是不是想得太美了?

面对质疑,他胸有成竹地笑了笑,把眼光投向江南一处叫湖州的地方。

明朝为何不短命(二)

原来早在户贴制推行的洪武三年,朝廷便已经在湖州府悄悄搞了一个平行的试点工程,叫做小黄册。

这个小黄册试点工程,和户贴制的内容截然不同。

小黄册的基本行政单位,叫做“图”。一图之内,一共有一百户人家。每十户人家编成一甲,从中选出一户甲首来管理,一百户人家正好十个甲首。再设置一位里长,为一图最高长官,负责掌管这十个甲首,直接向县级衙门汇报,不过不算政府编制。

接下来,就到了规则的关键部分了。

无论“甲首”还是“里长”,既不是由上级全权指派,也不是由基层民主选出。这两个职位选拔的方式,居然是轮换制。

首先这一百户人家按照丁粮多寡,排出一个次序。前十名的富户,按照排位轮流担任“里长”一职,每户任期一年,十年为一轮。

第十一名到二十名的十户,则担任甲首,每户分管九户人家——这九户人家里,也包括不当值的里长候选户——他们的任期也是一年。到期后,由甲内人家进行轮换,也是十年一轮。

也就是说,以十年为周期,一图之内的每一户人家,一定会有一年担任甲首,也有机会担任一次里长。

这一百户人家,统一编入一册户籍档案,叫做“小黄本”……啊,不对,“小黄册”。这个制度,就叫做“里甲制”。

每一年催办税粮军需时,县里把命令下发至当值里长,然后当值里长会召集十个当值甲首,各自回去督促手下十户(包括自家)交税——严格来说,十个甲首能管辖到的,只是九十九户,因为始终有一户在担任里长。

你轮值到里长这个职位时,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赋税,反而要承担额外的管理责任,如果管户交不起,你还得替他们把缺额补上。为什么要按富裕程度来选派里长?在这等着呢。

除了这些,里长、甲首还得负责排解邻里纠纷、文书做保、治安巡检等琐碎的庶务,其职能,相当于现在的街道办、居委会、公证处加联防队。

明朝为何不短命(二)

这些庶务,原来都是由当地富户、乡绅凭借威望来主持的,几乎每一个村里都有一位土皇帝、几家大族掌握着权力。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如今“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人人有机会当“甲首”,有实力竞争“里长”的人家也比从前多,小小一个乡里诸侯蜂起,这土皇帝自然也就当不下去了。

而且每一百一户为一甲的强行划分,把一些体量庞大的家族给分割开来。每一个分家都有自己的甲首和里长要竞争,再想让他们抱团可就难了。

里甲轮换制的毒辣,就体现在这里。

朱元璋的算盘打得很巧妙,皇权暂时下不去,那我就把你们的权力进一步切割切碎,分散给更多人。

一块蛋糕,拿刀切蛋糕的人权力最大,大家都捧着;现在朱元璋扔过来十把刀,每个人都可以轮流切一下,原来切蛋糕的人也就变得没那么牛逼。

它的精髓在于,把政府让渡给绅权和族权的权力做了进一步细分,保证每一户人家都有机会掌握基层权力。这一招看似让基层更加分散,反而让中央权威回来了。

更绝的是,无论里长还是甲首的来源,都是从一图之民中遴选出来。他们没有官身,更没俸禄,该职位的工作支出——比如小黄册的制作费用——均由集体公摊。对官府来说,不需要承担管理人员的成本。

如此一来,“提高基层掌控力”和“减少管理成本”两个目标,不就都实现了吗?

这个里甲制的高明主意,不是来自户部,而是来自隔壁单位的刑部尚书开济。

开济是洛阳人,曾经在元廷当过察罕贴木儿掌书记,是个管理方面的天才,深悉人性。他把南宋流行于绍兴的甲首法拿来改造了一番,遂成了具有大明特色的里甲制。

这个里甲制度始创于湖州,然后在东南几省试运转了十年,效果相当不错。朱元璋有了底气,遂在洪武十四年正式开始推行全国。

全国版的“里甲制”,是以湖州版为基础的2.0升级,两者的运转逻辑基本一样,但在细节上做了很多改良。

比如说,除了农村的“里”之外,还设了两个同级别的建制:在城市的户口,叫做“坊”,城郊户口,叫做“厢”;再比如说,除了民户之外,军户和匠户也各自造册,甚至有度牒的僧道等宗教人士,只要你有寺庙庵观以及田产,也同样得建黄册,不得例外。

在所有的改动里,最醒目也最深刻的一个变化是:一里所囊括的户数,不再是一百户,而是一百一十户。

这个改动有点奇怪,好好的一百户整数,干嘛又添加十户,这不是增加计算难度吗?

其实,这增加的十户,才是真正高明之处,代表大明驭民之术又上了一个台阶——甚至可以说,整个改革的目的,就在于此。

湖州“里甲制”对里长、甲首的职责描述,是“催办税粮军需”、追征钱粮”。而在全国“里甲制”的框架下,里长、甲首多了一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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