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一人住青年旅行社可以嗎?

720刷子


哈嘍,大家好,我是戶外撿撿,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一個人出行我非常推薦住青旅,原因如下:

1.實惠,青旅相對於酒店來說,費用上要優惠很多。一般合住的話30~50元即可,並且環境很好。

2.可以認識更多的朋友,大部分住青旅的遊客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的戶外驢友。晚上可以一起交流分享旅途中的故事和美景。

3.可以拼車拼美食,一般我們去到一個城市,都會去到著名的景點遊玩,吃一些美食,大多的青旅都有一個小黑板,專門收集一些需要拼車,拼美食的信息。如某某景點明天八點四人拼車,費用AA等。這個大大降低了我們旅行的成本。如果遇到志同道合的小夥伴,還可以一起遊玩。

4.青旅一般很多文化氣息,有很多小故事的留言板,我們更能體會旅行中的獲得感。

5.如果是常駐一個城市,可以定點居住,青旅有非常完善的生活配套設備。有共享廚房,有洗衣房,還有一些娛樂設施。可以滿足我們很多需求,這也是酒店無法提供的。


戶外撿撿


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我也與你一樣是一個人去旅行,但是我就喜歡住青年旅舍,在我旅行這幾年之中青年旅舍給我的感覺挺好的,不僅能認識很多旅行的朋友,也能聽到很多旅行的故事。

我記得在西雙版納住了一家青年旅舍挺好的,我住的是四人間,十幾元的床位,在裡面認識有個山東朋友在西雙版納旅行,並且晚上在告莊西雙景擺攤。他給我們介紹去告莊夜市玩,我們都喜歡旅行,並且是徒步去的告莊西雙景。很感謝這位山東朋友帶我們過來遊玩,我在這裡看到了免費演出、還吃了當地小吃,有熟人帶路就是玩的開心。後來我在版納的時候經常一起徒步旅行,有時候去瀾滄江邊遊玩,在版納我待的不久,但是在青旅可以認識很多喜歡旅遊的朋友,可以分享旅遊攻略給我,這才是有收穫的旅遊。

我後來要去老撾琅勃拉邦過春節,在青旅有位朋友是從那邊剛回來,他就給我分享了好多旅遊景點與注意的事情。叫我在口岸不要換太多老撾基普,在琅勃拉邦都可以用手機轉帳,聽了這位朋友分享的攻略,我第一次去老撾也很順利。

特別是在景洪去琅勃拉邦的汽車上又認識了幾位陌生朋友,這樣我們都很容易找到青旅住宿,當晚上到琅勃拉邦車站的時候我們一起拼車到夜市上,雖然大家沒有住在同一個青旅,但是都加了聯繫方式,在國外感覺我們這幾個人在車上認識的一下子又熟悉起來,我和一個湖南老鄉住在一個青年旅舍,房東是天津人,我們住宿直接轉帳就可以了,非常方便。床位是20元左右一個人,這邊青年旅舍都是男女混住,裡面住的歐美人要多一些。他們看到我們也會打聲招呼,氣氛挺好的。

我是一個人旅行,但是在路上都是陌生人變成熟人,我們從版納一起來的朋友就經常在一起玩,都到各自住宿的青旅串門,很熱鬧。後來湖南朋友要去泰國,又來了一個陝西的朋友住了一晚,由於春節床位要漲價,我就搬到另一個青旅住宿,陝西朋友送我去另一家青旅,沒想到另一家青旅也有兩個老鄉,房東也是中國人,說春節給我們65元一個床位。陝西朋友也搬過來了,我們四個人一起在湄公河遊玩,一起逛夜市,每天都特別開心。後來東北朋友去泰國,過年的時候我和陝西、湖北朋友三個人一起吃的年飯,雖然很清淡,但是我們過的不錯。青旅雖然是男女混住,但是大家都是旅遊,真的不要顧慮太多,住青旅的歐美朋友特別熱情,每次看到我們都會打招呼,住在一間房大家也是很自覺,真的很安全。

在琅勃拉邦我們三個人住在一家青旅,還有成都一家與一個雲南朋友住在另一家青旅,都住的不遠。我們一起去光西瀑布遊玩了半天,大家一起結伴也是緣分,一起拼車都能講價,這樣才能玩的好。

我們過完春節就要各自分開了,湖北老鄉要去尼泊爾,我和陝西朋友回昆明。在路上我們都是一個人旅行,可是走在路上就能認識很多的朋友,不是說一個人住青年旅舍就不與別人交流,去遊玩都要一個人,這樣的旅行感覺還是孤單。

我覺得獨自一人住青年旅舍是可以的,是可以嘗試的,在青旅裡面還能認識旅行的朋友,大家都是旅行,其實最容易溝通,我們不但省住宿費,還能看到更多的風景,希望你旅行的時候也選擇住青年旅舍,是不一樣的旅行體驗,祝你旅行順利!


水哥去旅行


獨自一人外出旅遊,可以住青旅嗎,這個問題需要一分為二的去看待,也各有優缺點,優點主要體現在,首先是經濟實惠,適合揹包旅行居住,可以結識一些朋友,體驗一下青旅的文化,簡單快捷,也很方便;缺點主要體現在,因為是單身旅遊,首先要考慮安全方面的問題,安全是重中之重,所以獨自一人外出住青旅的話,最好是想了解一下情況,現在網絡也方便,你可以看看網友的評價,以及周邊環境的治安狀況,綜合的權衡下利弊。

當然現在很多青旅的治安、環境等各方面,做的還是比較到位的,不過我們選擇的時候最好還是謹慎一些,不要選擇太偏僻的地方,同時也方便我們出行,最好選擇離景區比較近一些的地方,徒步或乘車都不算很遠,這樣會節約我們的旅行時間,也會增加我們旅遊中的體驗感和樂趣,考慮到以上幾點之後,就可以做出選擇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