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注意!未來一月,三河嚴厲打擊這4類違法行為

廊坊市生態環境局三河市分局

三河市公安局

關於聯合開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等

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告

近期,省生態環境廳和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聯合開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冀環執法函【2020】311號),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聯合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點打擊四類違法行為

(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雜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造成大氣汙染的;

(二)農業經營主體,因未妥善採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採收後的秸稈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

(三)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

(四)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物質,引起火災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

二、行動目標堅持“六個一律”

(一)對違紀違法露天焚燒責任人一律進行嚴肅處罰;

(二)對農業經營主體因為妥善採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採收後的結杆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一律對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嚴厲處罰;

(三)對符合行政拘留條件的違法人員,一律採取行政拘留措施;

(四)對涉嫌犯罪的違法人員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查處的違法露天焚燒問題,一律移交紀委監委部門倒查責任,進行追責問責;

(六)對查處的違法露天焚燒問題,一律通過當地主要媒體進行公開曝光。

三、重點打擊務求實效

重點加大對高鐵、高速、國道、省道沿線兩側的巡查監控和執法打擊力度,對領導批示交辦、媒體曝光、群眾舉報問題,從快調查、從嚴處置;對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性質惡劣、影響嚴重的違法行為,重拳打擊、嚴懲嚴處。

特此通告。

廊坊市生態環境局三河市分局

三河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