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令關閉所有課外輔導機構,家長還會為孩子想法輔導補習嗎?

宜昌蘇燦晨興


家長們一定會的,在課外輔導這塊選擇上,家長們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非常不情願去輔導班補課,孩子既得不到休息,家長還要安排接送,有的家長一個學期給孩子報七八個培訓班,光接送問題就讓家長們焦頭爛耳,所以報培訓班都是迫不得已。另一方面看到其他的孩子都在上輔導班,自己孩子不上,感覺學習跟不上,加上現在有很多學校老師都提倡上輔導班,所以家長們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再苦再累不能苦孩子,家長們一定會給孩子報輔導班。

雖然現在國家已經出臺各種給學生減負、取消中考等措施,但其實越減家長的口袋越負,因為只要有重點學校、民辦學校的存在,就永遠是紙上談兵,就算關閉了所以課外培訓機構,家長們還是會想辦法補課的,有需求就會有市場,更多的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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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課外輔導機構的興起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俗話說有要求就有市場。課外輔導機構存在了這麼多年,它承擔了不可或缺的社會責任。有他的生存空間和社會價值,儘管有許多負面影響。

如果真的明令關閉所有課外輔導機構的話,家長還是會想方設法去彌補缺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輔導機構可以迎合家長需求到隱蔽的寫字樓,住宅樓等輔導機構組織上課。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估計教育輔導這條產業鏈不可能消失,有可能更加燎原。因為某種程度上還是家長的剛性需求才催生教育輔導這個行業的發展。

無論那種行業,只要向著真正為客戶需求為發展目標,這就是好的行業,就有其生存發展空間。家長也要理性對待孩子補課這件事,千萬不能盲目跟風,不然雞飛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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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立,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希望能夠解答你的疑惑。

一、校外培訓機構擁有合法的身份

國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及相關條例的規定,已經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的法律地位——校外培訓機構是學校教育的有效補充。

校外培訓機構被賦予了“有效補充”的合法身份,所以說,校外機構是不會被取締的。

國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整頓,目的是讓這些機構能夠規範的運行,讓家長消費的時候能夠從法理政策上有個依靠。

一是要讓有資格的人從事校外輔導;

二是提高安全性;

三是避免超綱教學,產生新的教育不公平。

二、社會需求決定了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必然性

現階段的學校教育,是針對全體學生的普及性教育,大班額的教學方式,決定了學校班級教育的侷限性——中間的學生受益最大,學習能力差的學生跟不上,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吃不飽。

這就決定了在業餘時間段內,家長根據孩子的個體差異情況,有選擇的進行補充。

《道德經》中說:天之道,損有餘,以補不足。

意思是說,自然的規律是把一些人多餘的東西拿出來,補充給那些本身就缺乏的人。

網絡上的話也說的很形象:正好你需要,正好我專業。

社會的資源是固定,為了爭取這有限的資源,人們就得倍加努力。做為家長,替孩子擔憂,為孩子的將來著想,是無可厚非的。

為了孩子將來能夠在爭奪社會資源的關鍵時刻,擁有決定性的勝算,找家庭教育輔導老師,開小灶,不好的好好補充一下,好的優上更培優,這也算是家長一片良苦用心啊。

總結

總之,在中國教育模式不改變之前,中國的父母家長根本就免不了給孩子尋求課外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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