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人駕駛”談C-V2X

編者按:車路協同,至少要實現兩個互動:一是車輛與平臺的互動;二是車輛或駕駛人與標誌標線信號燈(道路交通規則)的互動。既不是簡單的車與路之間建立通信“互聯網+車”,也並非駕駛人與導航之間形成互動的依賴。

本文是天安智聯董事長楊雷在“江蘇智能網聯汽車聯盟”微信群的一段討論,站在“無人駕駛”的角度,對當前“5G新基建”車聯網項目建設極有啟發意義。

從“無人駕駛”談C-V2X

一次次的無人駕駛犯錯而至交通事故的報告告訴我們,要理性認識無人駕駛。我在汽車行業幹了20多年,又在車聯網行業浸潤了9年。經常會有朋友和我討論到關於無人駕駛實現與路徑的話題,我一直認為距離無人駕駛還很遙遠。


儘管有人明確說,雷達的成本在加速下降,人工智能的算法也越來越強。並且能夠例舉很多例子,比如AlphaGo戰勝人類等等。但是,AlphaGo能夠戰勝人類是因為圍棋有規則,有裁判。棋盤由縱橫各十九條等距離、垂直交叉的平行線構成,大家只能在形成的361個交叉點點上落子博弈。如果沒有規則或沒有裁判,AlphaGo下一個子,我把它的子拿掉、或者下兩個子,誰會贏呢?


先說規則,交通是有規則,機器會遵守,可人遵守的怎樣呢?什麼時候能做到人人遵守交通規則呢?再說裁判,圍棋中違規的選手會立刻被裁判罰下,並判對方獲勝。而交通呢?交通也有裁判,交警、攝像頭等等。但都是不守規則的事實已經發生之後,再處理。裁判出來告訴你違規了,但後果卻已經是車毀人亡了。


倘若,無人駕駛讓車主命喪了,結論是車主違規,然後呢?有哪個車主敢買這樣的無人駕駛的車?交通雖然有規則,但更多的是有意外!如果在高架橋上有個神經不正常的人,往下扔大石頭,人類用眼睛的餘光就可以發現。無人駕駛想防範估計就要裝上防空雷達或攝像頭了吧?出現意外就是增加要素,多一個要素要給算法帶來多大的算力是不可思議的。


著名的設計師NormanBel Geddes(諾曼.貝爾.格迪斯)於1940年出版的《Magic Motorways》(神奇的高速公路)一書,其中提出人類應該從駕駛中脫離出來。為高速公路都配備類似軌道的東西,為汽車提供自動駕駛系統。汽車開上高速後會按照一定的軌跡和程序進行,駛出高速後再恢復到人類駕駛。對這一設想,他給出的時間表是1960年。當然,後來沒有實現。


從1925年8月,人類歷史上第一輛無人駕駛汽車正式亮相。這輛名為American Wonder(美國奇蹟)的無人駕駛的大遙控車開始,人類一直在研究和探索無人駕駛。我覺得無人駕駛理論上是可以實現的,但可能要考慮窮盡所有的意外。機器遇到這些意外都有算法應對,才不會導致崩潰。這可能也是谷歌提出要行駛1.2億英里,大眾提出要行駛2.5億公里的原因。現在谷歌也就行駛不到一千萬英里。


有人提出特殊場景下的無人駕駛。這當然可行。但請先分析一下,為什麼沒有衝突、封閉軌道運行的地鐵、高鐵仍然需要司機?沒有哪個特殊場景再比這兩個條件特殊了吧?全封閉道路,基本沒有行人穿越和碰瓷,全部計算機控制。不會多一輛少一輛隨意變道。再看看航空領域,20世紀60年代末,數字式自動駕駛儀就在阿波羅飛船中得到了應用。現代自動駕駛儀已廣泛應用於飛機,自動避讓功能讓飛機在飛行途中,想撞上都難。可是,飛機依然需要飛行員。


或許,無人駕駛肯定會實現,就像人類認為很多偉大理想肯定會實現,只是時間的問題。


特殊條件下的無人駕駛一定會提前實現,也是時間問題。如果非要爭論,其實在工業領域裡的AGV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縮寫,意即“自動導引運輸車”)。就是一種無人駕駛,應用了幾十年了。集成了電磁、視覺、激光、雷達各種各樣的傳感器形成的多種導航方式。只是大部分在工廠內部道路而已。菸草行業應用的AGV更是在廠房和廠房之間的露天內部道路上日曬雨淋的自主運行。缺電了自己去充電,損壞了自己發信息給後臺報修,互相協同、避讓行人和人類駕駛的車輛。速度在十公里左右,承載基本不受限制。AGV現在廣泛應用於工業領域、倉儲、碼頭等行業。有的還能完成很多特殊動作,比如汽車行業的底盤合裝。要和空中的自動化設備做到自主跟蹤,完成裝配所需的動作及和機器人的配合。現在也有人把它叫做自走式機器人。


既然無人駕駛時間尚不確定,我們就要聚焦當下,C-V2X是個很靠譜的事。這個系統的本質是把交通中的要素通過車路人協同的方式共享數據。一步一步來,先把數據共享了,逐步再去提升運算、決策的能力。單車智能和環境智慧哪個重要?當然是哪個能夠先實現、就先幹哪個。智慧交通是一種目的,兩個都是手段。以最容易實現和社會經濟效益更大的先行先做。如果今天沒有公路,汽車估計都要具備坦克的越野能力。正因為有了路,汽車才變成今天的模樣。


不妨思考一下,路對車重要嗎?這可能就是C-V2X對於汽車和智慧交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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