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分享到: 關鍵字: 老賴 採取 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