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無論是在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其實都是有可能出現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但此時如果堅持離婚的話該怎麼辦才好呢。那麼,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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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處理,起訴離婚要多久能離?

天津雲檣律師事務所侯紅豔律師解答:

《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可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對此有兩種處理方法:

(1)不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而由當事人雙方的親友、所在單位、群眾團體、調解委員會等部門進行調解。調解是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一項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

(2)如果調解無效,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問題和財產問題仍不能達成協議的,則向法院起訴離婚,進入離婚訴訟程序。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首先進行調解,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能調解和好,也可能調解離婚,還有可能調解無效,訴訟程序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感情狀況依法判決離婚或判決不準離婚。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對於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則是主要的方法。

侯紅豔律師解析: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處理原則。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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