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落实电价优惠政策 为企业复工复产保“价”护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电价优惠政策做了明确规定。

近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召开全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降价专项督导工作会议,并联合发布了《提醒告诫函》,要求供电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电力用户宣传告知政策,对属于政策范围内的用户,要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9〕407号)及《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关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价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供电企业优惠给转供电主体的5%电费,转供电主体应足额分摊至终端用户,确保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

下一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和燃气企业等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情况监管,严查各类涉企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企业能够享受到优惠减免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保“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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