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制報》10月27日-溫暖人心 新沂聯手走訪

本報訊(通訊員 新 軒 記者 王曉紅)近日,新沂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與新沂檢察院未檢科同志聯手走訪慰問了一起變更撫養權糾紛案件中涉案殘疾未成年人。

該案中殘疾未成年人小康(化名),自出生時便患有腦癱及癲癇,被鑑定為一級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父母離婚後,小康撫養權歸父親。今年初,小康父親因犯罪被判刑,在服刑期間,小康爺爺因腦梗入院,小康的撫養成了問題。小康父親以此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權。小康母親認為自己要打工,無法兼顧孩子,不同意變更撫養權。為解決當前困境,承辦法官高俊梅多次做小康母親工作,小康母親同意先期給付1萬元護理費。

考慮到孩子及家庭的特殊情況,高俊梅決定和檢察院未檢科的同志一起先去看看孩子。孩子奶奶堅決不要護理費,只要求前兒媳能將孩子帶走幫助撫養。高俊梅從孩子出生、撫養、照顧、怎樣對孩子成長更有利等方面著手,對小康奶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兩個小時後,孩子奶奶同意繼續照顧小康,其餘事情等小康父親出獄後再做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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