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主動開據健康證明。

來南返南前在出發地開據有效健康證明或申報健康碼。

二、主動前往社區報到。來南返南後第一時間主動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村(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到,如實報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觸史和健康狀況,並自覺接受健康管理。

三、主動接受核酸檢測。按照區疾控中心統一安排,主動到相關醫療機構接受核酸檢測。

四、主動做好居家隔離。在未檢測和檢測結果未明確之前,主動進行居家隔離,做到“一不四分”(足不出戶,分房、分床、分餐、分洗漱)。

五、主動報告健康狀況。在南居住期間,如發生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第一時間報告村(社區),按規定前往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六、主動舉報相關線索。鼓勵廣大市民主動對境外、湖北來南返南人員未按規定報告和接受健康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舉報情況經查證屬實,按首報原則視其情況每條給予

200~1000元獎勵。

凡不遵守上述規定,瞞報、緩報、謊報個人有關事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造成疫情傳播或其他嚴重危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動廢止。

舉報電話,區衛生健康委:71422169

區委政法委:71666361

南川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2020年4月9日

“青年大學習”第八季第九期已經開始

(選擇區縣系統—共青團重慶市南川區委員會)

參與學習有機會獲得團團贈送的大禮哦~

快來一起學習吧!

【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愛生活,愛南團團,麼麼噠!

南川青年(ncgqt_)綜合來源於南川政法

編輯|康康 審核|楊應希

【通告】關於境外和湖北來南返南人員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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