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100位合夥人,一人出資1W共同創業,這個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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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想法不錯,開闊了一些無資或少資者的創業思路,也可以成為一些多資者創業的另一個路徑選擇。對於這部分人來說,一可以分散創業風險,減少財產損失;二可以通過這種“眾籌”的形式募集更多的資金,能做更大的項目,更多的項目。從理論和實踐上都有成功的可能!

但是,要想成功,必須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投資項目的可行性

創業首先得有一個藍圖,不可能八字還沒有一撇,就想先把資金招募到位,沒有人會相信你。所以得有創業思路,從三百六十行裡找到值得創業的投資項目。

找到有價值的項目後,你得根據創業的普遍方法和所選擇項目的行業基本要求,分解創業路徑,然後寫出一份具備實操性的可行性計劃書。比如你準備投資服裝店,先選擇是做口碑精品店還是大眾普通店,是單做男裝或女裝還是男女裝綜合,是自創品牌還是選擇加盟,是單做線上或線下還是二者皆做等;然後選擇店址、設計裝修、工商註冊稅務報備、員工招聘培訓、進出貨渠道等等一系列事情。對於這些事情的執行方案,各個子項事項,都得寫出計劃書。想到的要寫,沒想到要使勁想再寫,事無鉅細。

而且,其中關鍵的一點是你所選擇的的創業項目有獨特性,前瞻性。或者是開創性的行業,或者是有行業比較優勢,就是你的項目有較強的競爭優勢,有較大的成功可能,有較好的投資回報。有了競爭力的投資項目,有了詳細的投資執行計劃書,你才能說服這麼多人相信你,給你投資。

2、股權制度合理性

實際上,這也算投資計劃書的一部分,之所以單列出來,是因為它非常重要。因為講故事講得再好,還得人去執行,所以制度必須合理,而其中的股權制度尤其重要!投資金額平均,投資人數眾多,不可能所有事項都通過開會之類的方式解決,這樣不但浪費資源,效率也十分低下。

那有沒有較好的解決辦法呢?股權制度的選擇,實際上就是經營管理制度的選擇,簡單來說,誰來經營管理,誰來拍板決定,誰說了算數。關於分配的問題,比較簡單,大家投資平均,收益和虧損平均分配平均承擔。股權制度(經營管理制度)可以參照上市公司“董事會”類似的形式設計。所有人股份一樣,但大部分人的管理權集中,通過選舉選出代表來統一執行。也就是通過選舉“董事會”類的管理機構來經營管理,並對所有投資人負責。只有涉及到上市、擴資、轉讓、兼併、破產以及任罷“董事”等重要事項,才招開全體投資人大會,投票決定。

3、募資的法律合法性

創業開公司,必然會涉及到《公司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我們每一個行動當然要做到合法合規。而且,我們涉及到“眾籌”這種資金來源方式,肯定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條文,以及具體的法律解釋和法律實施。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法律人士諮詢一下。

從常識來說,相關法律肯定會對募資金額、募資人數、募資的使用辦法有具體量性的法律標準和法律規定,創業者必須嚴格執行,做到合法創業,合法經營!如果金額不當,人數過多,亂用資金,可能有“非常集資”、“傳銷”之類的法律風險。到時候,創業不成,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就得不償失了。


仗劍or遊俠


不可行,當心涉嫌非法集資!招募二字出現在網上,每人出一萬100人為一百萬。什麼性質?這是呈堂證供,鐵證如山,悠著點吧



阿鼎AD


我個人認為這樣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把協議合同合作方式部分說清楚,到時候依法行事,要確保每一位合夥人的利益,要能夠激發每一位合夥人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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