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縣審計局四制度加強幹部管理

內容摘要:近年來,普安縣審計局四制度加強幹部管理,充分提高了幹部職工的工作效率。

中國黔西南訊(通訊員 黃 梅) 近年來,普安縣審計局四制度加強幹部管理,充分提高了幹部職工的工作效率。

實行派出幹部月報告工作制度。派出參加巡察、駐村的幹部,每月向局黨組書面報告思想政治、遵規守紀、工作開展情況等,以便跟蹤瞭解掌握派出表現情況。

實行向審計組函詢制度和返回單位後報告工作制度。被派出參加上級審計機關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的幹部,由單位發函給所參加工作的審計組,徵求審計組單位派出同志的表現情況,由辦公室專人負責查收並報局主要領導。派出參加審計的同志返回單位後及時將外出期間的思想政治、遵規守紀、工作開展情況等書面報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

實行工作日誌月檢查制度。全局幹部職工如實撰寫工作日誌,分管領導每月進行檢查並撰寫評語,把工作日誌撰寫情況作為年終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實行“八小時”外“六嚴禁”制度。要求幹部職工在工作“八小時”之外,嚴禁參與“黃賭毒”,嚴禁出入娛樂場所,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酒後鬧事,嚴禁違反社會公德,嚴禁違反輿情管理規定。若有違反,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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