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稅費到底是高還是低?

◎李裕偉/文

對礦業稅費的討論,近年來有些紛紛揚揚。從增加稅費的角度看,顯然不覺得高;但從被徵者的角度看,認為現有的稅費已足夠高了。其實,有一個指標,稱為“礦業有效稅率”,它是判斷稅費高低的客觀標準,無需角度,它說高就是高,說低就是低,無可質疑。

一、礦業有效稅率

礦業有效稅率是一個覆蓋所有礦業稅費的單一綜合指標,被定義為政府徵收的所有收益性稅費佔項目毛利的百分比,即計算公式的分子是政府徵收的所有收益性稅費,分母是毛利。世界銀行把分子規定為權益金、預提稅和公司所得稅;加拿大和美國把分子規定為資源性收費(權益金或採掘稅)、公司所得稅、資本說、資本投入和轉移稅;非洲定義為權益金、公司所得稅、資源租賃稅和政府幹股;各種消費性、公益性、用益性稅費不進入分子。按照這個標準和中國當前的礦業稅費種類,礦業有效稅率計算應至少應包含資源稅和企業所得稅。

礦業有效稅率具有以下特徵。

1. 建立礦業有效稅率制度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它是法律規定的礦業稅種費種,不是某種行政性、臨時性、權宜性稅費安排。

2. 它是一個合成了各種稅費的統一稅費負擔強度指標。

3. 建立礦業有效稅率的目的是平衡和穩定國家與企業間的利益關係,體現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

4. 通過法律和標準明細規定的補貼和抵扣,清洗了稅費中的虛有部分,將法定稅費轉變為實際繳納的或預期繳納的稅費。

5. 有效稅率分為平均有效稅率(AETR)和邊際有效稅率(METR)兩個類型。前者是一個實際稅率,主要由企業計算,用於衡量已繳納的實際礦業稅費負擔,政府也用於研究礦業稅費負擔現狀;後者是一個預期稅率,由政府計算發佈,以彰顯本國的礦業投資稅費環境。

在評估企業稅費負擔時,應將礦業平均有效稅率AETR與項目的利潤率連讀。利潤率可以是毛利,也可以是內部收益率(IRR)。對於礦業邊際有效稅率,其利潤率是設定的,就只讀有效稅率,實際利潤率取決於企業運行結果,不受政府設定的邊際利潤率限制。

可將利潤率-平均有效稅率關係分為11類(圖1),它有助於我們理解礦業稅費費與企業利潤的共榮共衰關係。

礦業稅費到底是高還是低?

圖1. 礦業有效稅率-利潤率矩陣

二、礦業平均有效稅率

平均有效稅率指的是將多種相關稅費納入計算,獲得一個單指標的平均意義的有效稅率。平均有效稅率是一種實際稅率,由企業據當年的實際數據計算並列入年度財務報表,也可以按更長或更短時間週期計算。

圖2為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2000年一份名為《發展中國家礦業稅費》報告中提供的23個國家的銅礦礦業平均有效稅率的數據,可分為兩個梯隊:第一梯隊AETR=30~50%,屬有效稅率-利潤率第Ⅵ類(高稅負較低利潤)和第Ⅶ類(高稅負中等利潤);第二梯隊AETR>50%,屬於第Ⅷ類(超高稅負低利潤)和第Ⅸ類(超高稅負超低利潤)。中國銅礦AETR=73.9%,利潤率為7.1%,屬於第Ⅹ類(超高稅負較低利潤)無疑。應該指出的是,當時全球的礦業稅費水平普遍較高,加上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利潤率普遍下降,兩個因素疊加,導致礦業有效稅率落入最差的有效稅率-利潤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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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2000年23個發展中國家銅礦平均有效稅率(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 2000)

圖3引用了2019年(個別為2018和2017年)國際上19個代表性大型礦業公司和石油公司年報發佈的AETR數據。中石油和中鋁是在美國 SEC上市的企業,但在它們的年度報告中未查到有效稅率數據,是據報告中的銷售收入、毛利、所得稅與資源稅數據計算的。

圖中的AETR呈現為三個梯隊:第一個梯隊的AETR=25~30%,包含第Ⅱ類(低稅負中等利潤)、第Ⅰ類(低稅負較低利潤)和第Ⅲ類(低稅負高利潤)三個類型;第二梯隊的AETR=30~50%,包含第Ⅴ類(高稅負低利潤)、第Ⅵ類(高稅負較低利潤)、第Ⅶ類(高稅負中等利潤)和第Ⅷ類(高稅負高利潤)四個類型;第三梯隊的AETR>50%,包含第Ⅸ類(超高稅負低利潤)和第Ⅹ類(超高稅負較低利潤)兩個類型,中鋁和中石油均進入第Ⅸ類。

圖4是加拿大自然資源部公佈的主要礦業省2003~2012年的AETR數據,此外還列出了其他主要礦業國家的數據以資對比。圖上對每個省或國家分別按15%和30%兩個內部收益率(IRR)計算AETR,以便於觀察利潤率和有效稅率的相互關係。

這張圖起到了宣傳加拿大礦業投資稅費環境的極佳效果。如果只針對30% 的中等利潤率,圖中的AETR顯示出兩個梯隊:第一梯隊AETR=20~30%,屬於第Ⅰ類(低稅負中等利潤),加拿大的礦業省全部進入這一類型,此外還包括美國兩個州;第二梯隊AETR=30~50%,屬於第Ⅶ類(高稅負中等利潤),墨西哥、蒙古、南非和坦桑尼亞歸入此類;第三梯隊AETR>50%,屬於第Ⅺ類(超高稅負中等利潤),秘魯、南澳、印尼、西澳歸入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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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2019年國際代表性大型礦業公司和石油公司礦業平均有效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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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加拿大2003-2012年各省礦業平均有效稅率與主要礦產資源國家對比 (據加拿大自然資源部,2011)

礦業有效稅率彰顯一個國家礦業投資環境的優劣。加拿大勘查者和開發者大會(PDAC)年年對82個國家礦業投資環境排序,圖中那些AETR低於25%的省(州)幾乎年年壟斷了前10名。

三、邊際有效稅率

邊際有效稅率是一種期望的而非實際繳納的稅率,由政府計算並公佈,以展示本國的礦業投資稅費環境。對礦業而言,有一個獨特的名稱METRRs,最後一個R代表權益金,它是礦業特有的費種,以區別其他產業的METR;s表示多稅費。列入計算的除本國各省(州)外,往往還挑選一些對比國家,以便礦業投資者對比選擇。計算邊際有效稅率,要設置一個基準際投資收益率,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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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為礦產品價格,C為生產全成本。

RM是項目基準利潤率(毛利),一般取15%。政府在這個利潤率區間內,採用本國相應的稅級標準,計算出礦業邊際有效稅率METRRs。由於METRRs設置了一個固定的基準收益率,把稅費固定在這個利潤率區間,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具有很強的可比性。

礦業邊際有效稅率是一個國家或省(州)的礦業投資稅費環境指標。投資者基於這個稅率採用DCF財務模型進行全生命週期的現金流量模擬,獲得經濟評價指標,以確定是否具有礦產開發經濟效益。不言而喻,低METRRs的國家或省(州),其經濟效益要好於高METRRs的國家或省(州)。

METRRs的實際計算很複雜,主要是抵扣項非常多,要按抵扣標準一一計算。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已開發了一套METRRs的計算模型,每年按變動的稅費率計算併發布。

圖5顯示澳大利亞及若干對比國2016年的鐵礦邊際有效稅率。由圖可見,澳大利亞的METRRs水平最高,達45%(2015年更高,達54.3%,可能與當年鐵礦石價格走低有關),屬於高礦業邊際有效稅率的國家了。而其國際競爭對手巴西僅15%,說明澳大利亞實施了高礦業稅費政策,巴西實施了低礦業稅費政策。按有效稅率-利潤率分類,澳大利亞在礦產品高價格時屬於類型Ⅶ(高稅負中等利潤),在低價格時屬於類型Ⅵ(高稅負較低利潤);巴西則穩定屬於類型Ⅲ(低稅負高利潤),其礦業投資稅費環境明顯優於澳大利亞。西澳頂部的紅色部分是擬議中要增加的一塊州稅。澳大利亞專家認為,如果把這個5美元/噸的州稅加上,西澳就是世界鐵礦礦業稅費最重的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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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澳大利亞及主要鐵礦資源國2016年鐵礦邊際有效稅率 (據Duanjie Chen等,2016)

表1列出了澳大利亞及若干對比國家鐵礦的METRRs數據。西澳的高有效稅率歸因於高權益金:當前的權益金為22.2%(從利),已經是世界最高水平了,州政府居然還想再增加一把,把它提升到30.2%,為此遭到礦業界的反對。在2010年前後,由於國際鐵礦石大漲價,鐵礦企業獲利豐厚,驅動了聯邦政府立法收取“資源租賃稅(Minerals Resource Rent Tax , MRRT)”,費率高達30%(從利)。經過幾年的爭論,終於在2014年議會兩院通過廢除。人們對澳大利近年礦業稅費的作為有一句評語:“澳大利亞的礦業稅費制度:太厲害了!(Australia’s mining tax regime: is it too tough)”反看巴西,權益金5.8%(從價),雖然略高,但所得稅最後被抵扣到只剩下9.8%(法定稅率27.5%),METRRs降低到14.7%,其礦業投資稅費環境處於世界前列。這麼低的稅費率,應該是出於保護巴西鐵礦石國際競爭力的目的。就出口到中國而言,巴西礦到岸成本要比澳礦多出10美元/噸的海運費,對於競爭劇烈的國際鐵礦石市場,這不是一個小數字。巴西政府大幅度犧牲稅收利益,確實起到了支持本國鐵礦參與國際競爭後盾的作用,與澳大利亞政府的礦業稅費政策取向成為鮮明的對比。

表1. 澳大利亞及若干對比國家鐵礦的METRRs基本數據

(據Duanjie Chen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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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錶1和圖5進行上述討論後,引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句話作為結束:“提高企業稅率是以阻止投資(尤其是外國直接投資)為代價的”。安永集團(EY)大洋洲礦業和金屬業負責人Scott Grimley表示:“所得稅每相差10%,外國投資就減少7.5%。”這個觀點,表明了METRRs對判斷一個國家礦業投資稅費環境的重要性。

圖6顯示2019年美國和加拿大州(省)石油開採項目投資的邊際有效稅率。由圖可見,兩國的METRRs處於19.7%到35.9%之間,加拿大的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與新斯科舍省是兩個例外。美國和加拿大是石油邊際有效稅率最低的國家,METRRs集中在20~30的低稅率區間,只有個別州(省)超出,但最高也只有36%,這得益於大幅度的降低所得稅和大幅度的抵扣。實施低邊際有效稅率的效果是大大增強了本國石油資源投資的國際競爭力。

四、低有效稅率是怎樣產生的?

一些市場經濟國家,如美國、加拿大,稅費都很高,當前聯邦和州(省)兩級所得稅加在一起,平均在40%以上,美國的石油權益金(從價),聯邦土地費率為12.5%,州土地費率為16~18%;加拿大的石油權益金(從利)高達25%左右。如果按照這些法定稅費率計算,當利潤率為15%時,邊際有效稅率應在120%以上,那麼是怎麼把有效稅率水平降到20~35%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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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美國和加拿大石油邊際有效稅率(據Philip Bazel等,2019)

這歸結於政府的三個重要稅費措施:抵扣、補貼、擔保。抵扣是在生產過程中降低稅費,補貼是在勘查過程中降低成本,擔保是在建設過程中降低成本,成本與稅收是互補關係,因此政府降低企業成本等同於減少稅收。

(一)抵扣

“抵扣”是指在礦山或油田生產期間,設置了許多抵扣所得稅項目。國外市場經濟國家在計算所得稅時,抵扣項目多得令人眼化繚亂,對礦業起主要作用的是三類抵扣:

• 勘查投資或礦業權購買費用抵扣所得稅;

• 礦山建設(採礦投資、選冶投資)抵扣所得稅;

• 權益金抵扣所得稅;

• 專門勘查股票抵扣所得稅

這麼一抵扣,所得稅就削去大半,所剩無幾了。以加拿大和美國為例,其所得稅(聯邦與省州合計)就由40%多降到只剩下5%甚至1%左右了(圖7),歸因於油田勘探和油田建設投資抵扣了一部分,權益金抵扣了一部分。圖中剩餘的橙色的所得稅份額加上被勘探和建設投資抵扣的份額(已從圖上消失),加上權益金的份額(紅色),再加上兩項藍色投資稅率,就是法定的石油採掘稅費率,如果不抵扣,當在1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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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美國和加拿大石油邊際有效稅率得稅費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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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加拿大2000~2019年全國邊際有效稅率變化

礦產勘查投資、礦山建設投資、權益金抵扣企業所得稅,並不是美國和加拿大專有,而是一項全球礦業國家普遍實行的稅收制度,澳大利亞、俄羅斯、南非、智利、巴西、贊比亞、民主剛果、加納、幾內亞等國,都按此計算礦業有效稅率,應屬於礦業稅費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

項目各個環節的所得稅抵扣是國外實施的一種普遍減稅制度,目的是更合理更公平更精細地徵稅;它不僅適用於礦業,也適用於各種行業。圖8為加拿大2000~2019年全國所有行業的邊際有效稅率變化,包括聯邦與省兩級各種稅費。由圖可見,20年間,加拿大的邊際有效稅率從2000年的44.1%下降到13.7%,這個稅費的下降力度是相當大的。都說加拿大是高福利國家,而高福利是要有高稅率支撐的,現在變成13.7%的低稅率了,如何支撐這個福利國家,恐怕需要好好研究。

發行抵稅股票是一種分擔勘查風險的政府補貼方式。股票名為FTS,專為礦產勘查而設,如果你買了這種股票,可以按抵扣率減收你的所得稅。假定你年度各種收入的所得稅應繳納8000美元,你買了1萬加元的FTS股票,抵扣率為60%,那麼你這一年只需繳納2000加元,其中有6000加元被抵扣掉了;換句話說,你用4000加元購買了10000加元FTS股票。

圖9顯示加拿大各礦業省2019年購買1000加元FTS勘查股票實際支付的費用,圖10顯示加拿大全國2011~2018年FTS抵扣股票佔勘查總投資的比例。兩張圖的結論是一致的,加拿大的礦產勘查投資有60~70%是政府以所得稅抵扣的方式投入的。如果再考慮各省的礦產勘查支持計劃,那麼加拿大的勘查工作基本上是由政府投資在幹了,但找到礦後產權卻是企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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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 加拿大2019年各省購買1000加元勘查減稅補貼股票實際支付的費用 (據Lisa D and Michael L,2019)

(二)補貼

指的是政府在勘探階段給予企業資金補貼,有兩種方式:現金補貼和投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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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加拿大2011~2018年抵稅股票佔勘查投資份額 (據Lisa D and Michael L,2019)

1. 現金補貼

加拿大、日本、韓國對勘查階段的現金補貼力度很大。加拿大各省都對草根勘探設置有常態性的補貼計劃,如馬尼托巴省的“礦產勘查支持計劃(MEAP)”規定補貼率為25~50%,但每個項目不超過20萬加元;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的“初級礦產勘查支持計劃(JEA)”對該省的草根勘查項目提供75%的補貼,其中紐芬蘭地區每個項目不超過15萬加元,拉布拉多地區每個項目不超過20萬加元;新布倫瑞克省的“初級礦業支持計劃(NBJMAP)”對該省的草根勘查項目提供50%的補貼,每個項目不超過10萬加元;魁北克省為草根勘查項目提供30%的補貼;其他每個省也都有各種名目、或多或少的直接勘查補貼。這種補貼,國內外勘查企業享有同等待遇,到年終,你把發票拿到礦業管理機構,就能按補貼率領到現金了。

2. 投資補貼

日本以分配額度大大少於投資額度的方式提供隱性現金補貼。日本政府有個名為“石油天然和金屬礦產公司(JOGMEC)”的國家事業機構,專門對勘查項目提供資本投入,簽署非法人合資協議,視項目規模向每個國外勘查項目給予10萬到1500萬美元不等的投資,政府股權佔10~30%,週期5年,勘查企業可以在協議有效期的任何時間點要求政府轉讓股權,退出協議。這個“任何時間點”對勘查企業來說是十分有利的。企業一旦感覺到可能有重大找礦發現,可立即申請退出,這時股權價值不高,政府相當於收回成本或略有盈利,企業卻拿到100%的股權,進行更詳細的勘查後,礦業權價值大幅度提升,利益就歸在企業名下了。這個制度,充分體現日本簽署非法人合資協議不是為了獲取利益,而是為了替勘查企業分擔投資風險。企業總是選擇最佳時間節點申請退出協議,獲取度過風險後的最大利益,政府則樂見其成。至於那些勘查失敗的項目,政府投入的資本就不需償還了。

韓國也是以分配額度大大少於投資額度的方式提供隱形現金補貼。對海外礦產勘查的資金支持類似於日本模式,1967年成立了大韓礦業振興公社(Korea Resources Corp,KRC)。公社對國內礦業項目的支持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完全由公社實施前期地質調查與礦產勘查,並對勘查結果進行評價,篩選出那些有良好資源勘查前景的項目;第二階段是將這些篩選出的項目向企業無償推薦,由公社提供政府基金開展鑽探勘查,由企業實施;第三步是開展更詳細的鑽探和坑探勘查,由政府與企業合資進行,政府基金佔80%,餘為企業部分。如項目進入商業性開採,企業每年向公社繳納項目收益的5%,或公社投入基金的15%,作為前期政府所有投入資本的回報。韓國對勘查是提供全過程財政支持的,注意政府最終要求的是最低迴報:詳細勘探80%的投入僅要求5%的利潤分配,按15%的投資分配,完全脫離了按股分利的模式;投入是實質性的,回報是象徵性的。

(三)擔保

主要是礦山建設期的債務責任擔保。建設要申請銀行貸款,而貸款需要擔保。日本的JOGMEC和韓國的KRC都為海外礦山建設提供債務擔保,如建設不能進行,政府負責賠償。日韓兩國每年因合資勘查項目和建設債務擔保而虧損的資金為6~8億美元。這種虧損具有積極意義,實際上是政府向企業提供的風險投資。

五、負有效稅率

礦業有效稅率(總的稅率)是由許多稅費率合成的,其中大量是正的,但也有負的,它們都是總礦業有效稅率的組成部分。法定的礦業稅費之所以能降下來,就是由於負稅率的作用。法定稅率中被負稅率抵消後剩餘的部分,就是總的礦業有效稅率。

加拿大卡爾加里大學一篇研究報告(Duanjie Chen 等,2013)指出:“聯邦政府對礦業稅費給予高強度的補貼,加上省對企業在生產期間對勘探開發投資的地方稅收抵扣,會產生負的邊際有效稅率。”邊際有效稅率是基於礦業項目全生命過程的,在礦產勘查與礦山建設階段也可計算 METRRs。那麼政府對勘查和建設階段的礦業稅費應持有什麼理念呢?回答是礦產勘查和礦山建設應視為是產生負稅率的階段,即在這兩個階段政府收取的就是負稅率。負稅率表現為政府以補貼和擔保形式向企業倒貼錢。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為例,2015 年全省礦產勘查投資(CEE)的抵扣率為-32.9%,礦山建設投資(CDE)的抵扣率為-24%。這些數字有助於我們理解,勘查和礦山建設階段,是一個政府向企業投錢,而非企業向政府繳納稅費的階段。

總之,政府以抵扣、擔保和補貼的形式所付出的資金都是一種負有效稅率:抵扣發生在生產期,政府以減收所得稅的形式向企業支付資金;擔保發生在礦山建設期,政府以履行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企業支付資金;補貼發生在勘查期,政府以現金補貼或股權投資的形式向企業注入資金。第一種情況是通過減稅(縮小分子數值)降低有效稅率,後兩種情況是通過降低企業成本、擴大毛利(擴大分母數值)降低有效稅率。

在礦業有效稅率-利潤率分類中,前11類都是正稅率,表明雖然參與計算的組分稅率有正有負,但項目有利潤,合成後是正稅率;第Ⅻ類則不同,項目虧損,合成後是負稅率,其原因可能是礦產品價格過低、礦石品位太低、企業技術與管理不善或稅費過重。具體屬於那種原因,應結合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六、中國礦業有效稅率試算

前面主要介紹國外的情況,中國的礦業有效稅率是高是低呢?下面對我國2019年的平均礦業有效稅率做一個試算。

礦業的行業數據涉及採掘、冶煉和更深加工的產品,為準確計算與權益金相關的上游產業的AETR,把數據限定在採掘生產階段。本文只考慮所得稅和資源稅兩個稅種,後者被視為權益金;正在試行的礦業權出讓收益不納入計算,因為它不符合勘查階段負有效稅率的基本原理。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毛利)引自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各採掘部門2019年數據;黃金和沙石數據來源於行業機構提供的信息。企業所得稅設定為25%,不考慮抵扣;由於資源稅對各礦種均有一個很大的幅度,取中值,均設定為5%,沙石設定為2.5%。把這些確定下來後,就可以計算了。

首先計算我國2019年礦業平均有效稅率-利潤率關係框架,它是基於我國現行礦業稅費率並選擇若干等級利潤率搭配計算的。結果如下:

對於非沙石礦:

毛利率50% 有效稅率=35%

毛利率30% 有效稅率=41.75%

毛利率20% 有效稅率=50%

毛利率10% 有效稅率=75%

毛利率5% 有效稅率=125%

對於沙石礦:

毛利率50% 有效稅率=30%

毛利率30% 有效稅率=33.3%

毛利率20% 有效稅率=37.5%

毛利率10% 有效稅率=50%

毛利率5% 有效稅率=75%

表2顯示,我國當前的礦業平均有效費率在29.36%至101.8%之間。按照利潤率-有效稅率分類,沙石的AETR=29.36%,可歸入第Ⅳ類(低稅負超高利潤),非金屬的AETR=46.9%,可歸入第Ⅶ類(高稅負中等利潤),其他行業的AETR=53.2~101.8%,歸入第Ⅸ類(超高稅負低利潤)。油氣的AETR=53.2%,利潤率達18.1%,位於第Ⅺ類(超高稅負中等利潤)的利潤起點。

注意表2中的利潤率是針對利潤總額而言的,主要採掘部門均在10%左右,如果除去所得稅,就進入個位數區間了。企業要技術改造、規模擴展、環境優先、社區幫助,沒有一個合理的利潤空間,是很難健康發展的。

表2. 2019年中國礦業平均有效稅率試算結果

礦業稅費到底是高還是低?

計算結果總體上與前面提供的基於我國當前法定稅費率下導出的礦業平均有效稅率基本框架數據一致。注意稅率最高的化學礦,其利潤率為6.51%,AETR為101.8%,如利潤率下降到5%,就完全可能達到本文基本框架125%的高有效稅率水平了。

與國外相比,我國當前的法定礦業稅費並不算高,但剛性強,幾乎沒有設置實質性的法定抵扣條款,法定稅費與實繳稅費相差無幾。我國在實際徵稅操作中,當礦產品價格走低時也有減徵情況,但都是一些臨時性安排,數額、程序都無法律依據,裁量難免帶有隨意性。國外的稅費抵扣法律依據充分、內容明細、標準完備、程序清晰,具有相當大的抵扣面和抵扣幅度,才顯示出有效稅率與法定稅率的合理差距,使之成為一個重要的礦業稅費觀察和調控指標。

表2的結果是令人不安的。它至少為我國的礦業稅費現狀提出了以下四點警示:

第一, 我國的礦業稅費是否太重了?

第二, 我國的礦業利潤是不是太低了?

第三, 我國還有沒有徵收新礦業稅費的空間?

第四, 礦產勘查階段設計徵收礦業有效正稅率的理論依據何在?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本平臺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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