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此等暴行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此等暴行

6月24日晚,视频“女子深夜街头遭男子暴打”在网上热传。25日,警方与网友们的大力合作下,案发地点及受害女子的身份得到确认。

25日晚11时许,@大连公安 就此事最新进展发布情况通报:

2019年6月25日晚22时许,我市警方经连续工作,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这件让网友们揪心了一天的事,还没有结束。街头施暴事件震惊全国,嫌犯供认的施暴原因更让网民愤怒。因与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嫌犯竟然在酒后对路遇女子拳脚相向并强制猥亵。如此凶残暴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社会,都不可能容忍!

施暴者可能涉嫌什么罪名?怎么判?

施暴男子拳打脚踢、撕扯衣服、强行拖行女子,手段残忍,这在法律上算什么行为?将受到怎样的惩处?

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随意殴打他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看其动机和造成的后果,伤情需法医鉴定来确认。

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施暴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才够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处3-10年有期徒刑。

此外,就该案,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分析认为,受害者的伤情是脸部软组织挫伤,一般来说此伤大多数是轻微伤。但若伤情严重,达到轻伤甚至重伤的,应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案件侦查阶段中,伤情还需公安局的法医进行鉴定才可定论。

对于视频中男子疑似欲脱掉女子短裤的行为,陈昆认为,该男子涉嫌在公共场所猥亵妇女,或涉嫌强制猥亵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说法:被打女子无内伤

据澎湃新闻报道, 25日下午,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受害女孩到医院就诊的情况:22日凌晨2时许,在被一男子殴打后,受害人吴某来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急诊科就诊。该医院距离案发地点约10公里。

“进来的时候,她整个脸都是肿的。”接诊医生回忆。相关材料显示,受害人吴某自费做了头颅、眼眶和视神经管的CT扫描等检查。大连市公安局方面称,该女子的整体伤情为面部软组织挫伤,没有内伤,她的后脑勺、头骨都无损伤。她在接受简单治疗后离开,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此等暴行


人民日报微评: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6月25日23时55分,@人民日报 微博就此事发表评论:

大连街头暴打女子嫌疑人被抓获,大快人心!众目睽睽之下,施暴者能藏一时,但绝不可能逍遥法外。若非视频正好录下,谁能料到,有人竟能恃强凌弱拳脚相向凶残至这番地步?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此等暴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对暴力犯罪零容忍,为每个人建起安全防线。

回顾26小时接力破案

6月24日 12时21分

知名汽车博主@填鸭式教育受害者 微博中一条“女孩深夜街头遭一名男子重击头部、撕扯衣服、猛踹拖行”的视频,引发网友们的关注和转发。


6月24日 21时47分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发微博称,已在密切关注此事,“事发地无法确认,无论发生在哪儿,我们都尽最大努力去核查。今晚不睡。若有线索,请发于评论区。”

6月25日 8时许

@人民日报 、@中国警方在线 、@北京晚报 等多家媒体在微博上扩散此信息,号召网友提供线索,揪出施暴男子。

6月25日 15时20分

@大连公安 发布情况通报,确认此事的确发生在6月22日凌晨1时许的大连街头,被害人吴某当夜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经医院诊断,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但该施暴男子尚在潜逃中。

6月25日 23时39分

@大连公安 就案件最新进展发布通报,称已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从绵阳网警就此事发声

到大连警方通报嫌疑人被抓

这起接力破案仅历时26小时

给这一速度点赞!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