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貢獻力量

研究生教育是我國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途徑,日趨完善的研究生教育體系標誌著我國現代高等教育發展達到了新的高度。新中國成立以來,研究生招生作為研究生教育的源頭,其運行機制和改革成效對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服務於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以及創新人才有著重要意義。

實現招生規模擴大與結構優化並行

新中國成立後很快就制定了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的方針,並先後出臺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1949—1965年,我國研究生招生工作取得了歷史性進步,雖然研究生規模較小,且學位類型以學術型為主,但對研究生招生制度進行了初步探索,招生人數從242人增加到1456人。1977年恢復研究生招生後,以1980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為標誌,我國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學位體系得以構建。

從招生規模來看,1977年至20世紀90年代基本呈穩步增長態勢。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對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斷增大,從1999年起研究生招生規模迅速擴大,連續6年年均增幅超過20%。2006年,從重規模轉變為重質量,招生人數年增長率逐漸下降為3%左右,此後趨於穩定。從1981年到2019年,我國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約900萬,研究生已成為推動我國科研發展的重要力量。

從招生結構來看,改革開放後我國重視培養複合型、應用型人才,主要表現為設置專業學位和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1986年首次增加在職人員單獨考試,並延續至今。20世紀90年代起陸續設立一批專業學位,2009年開始擴大招收應屆本科生攻讀全日制專業學位的範圍,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分別下達,專業碩士規模迅速擴大。2016年再次進行改革,取消在職人員全國聯考,轉而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形式納入國家招生計劃和全國統一入學考試,並且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統一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由此進一步優化了研究生教育結構。2009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佔比為14.10%,2017年和2018年則分別達到50.2%和52.05%。可見,我國在研究生招生規模上也實現了學術型與專業型並重。

推動研究生招生選拔方式改革

縱觀新中國發展歷程,研究生招生選拔方式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研究生教育發展目標和方針進行調整。1949—1965年,依次經歷了個人申請和學校審核批准的免試方式、招生單位自主組織考試、全國統考與招生單位自主命題相結合三個階段,並著重考查政治思想。1977年恢復招生後,教育部在《關於198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意見》中明確,“政治理論、外國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奠定了“全國統考與招生單位自主組織考試相結合”的制度基礎。

為了提高招生質量和選拔效率,我國大力發展推薦免試製度。《關於做好一九八四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經學校推薦、招生單位審查後,可免去複試”。此後雖經歷了短暫波折,但自1990年起逐步恢復,並通過增加推免高校、提高推免比例等措施進一步完善相應制度。“推免”已成為當前各招生單位爭取優質生源的重要途徑。

相較於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的演變則更多地體現了招生單位尤其是導師的權力。從1980年開始,博士與碩士招考正式獨立,普通招考、碩博連續和直接攻博三種招生方式互為補充,擴大了博士生源範圍,豐富了生源結構。

同時,國家還啟動了一系列招生專項計劃,旨在培養特定地區和群體的高層次人才,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等,為促進我國教育公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加強規範管理提高招生質量

一是健全法律法規制度。為杜絕考試違法現象,維護招生公平,國家出臺並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2015年新修訂《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2019年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效打擊了作弊行為,提高了考試安全治理能力。同時,招生單位加強整章建制,規範招生程序。

二是強化機構保障。數十年來,我國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研究生招生分級管理體系:教育部統籌管理全國研招工作;各省份成立招生委員會或考試院;各招生單位以研究生院、研究生處、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等機構為依託開展工作。

三是推進信息化建設。1999年,教育部創辦“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經過長期建設,我國研招信息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不斷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擴大招生單位自主權。在招生計劃方面,部分高校在一定範圍內開展自主設置招生計劃的試點;在複試方面,34所高校在2003年進行了自主劃定複試分數線的改革;在考試科目方面,2013年起專業基礎課可選擇統考科目或招生單位自命題等。

新時代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動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持克服“研招工作結構不盡合理,研招服務體系不盡完善,研招隊伍建設不盡健全”等體制機制的障礙,研究生招生工作須多措並舉,不斷提高質量。

深化招生選拔方式改革。一是改革碩士招生選拔方式。可考慮初試針對不同生源群體分類命題,複試設立綜合能力考核,對專業學位重點考查實際應用能力。二是改進博士招生選拔機制,重點完善“申請—考核”制。

優化考試科目設置方案。可考慮初試全部實行國家統考,推進按一級學科命題,招生單位在組織複試時依據專業特點分類考核,增強人才選拔的科學性,真正做到“優化初試,強化複試”,促進招生公平。

發揚招生單位主體特色。在強調政府主導必要性的同時,尊重招生單位尤其是導師的招生訴求。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研究生教育。

完善招生計劃動態調節體系。要健全與研究生培養質量、就業情況、導師管理等多方聯動的招生計劃分配體系,提高研究生綜合管理水平。

擴充研招部門工作隊伍。目前我國研究生教育規模較教育發達國家尚有很大提升空間,因此增加研招專職人員成為招生管理部門亟須解決的問題之一。只有加強機構建設、穩定工作隊伍,才能確保招生工作正常開展。

(作者單位: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中國教育報》2020年04月16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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