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宣判多起“头盔诈骗案”,法官提醒注意诈骗犯这些“套路”

近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售卖头盔为幌子的诈骗案。随着江苏多地实行骑乘电动车强制戴头盔以来,头盔一时间成了“香饽饽”,微信群、朋友圈等处出现了售卖头盔的新骗局。

记者梳理发现,江苏法院已审理宣判多起“头盔诈骗案”。

低价卖头盔?图片是朋友圈盗来的!

5月18日,梁某发现头盔价格飙升后,动起了歪脑筋。他在一个买卖头盔的微信群里发布了一则广告,不久便有人添加了梁某的微信,询问有无现货。

梁某立刻在朋友圈里挑了几张头盔照片发过去,并谎称自己手中有2000个库存头盔,与对方约定价格为一个31元,如果预定货物需要支付1万元定金以及2000元诚意金。当对方向梁某索要头盔照片、合格证信息,询问头盔货量等问题时,梁某均采用朋友圈盗图、百度下载图片的方式应付。

发现对方再三犹豫后,梁某发送了从朋友圈盗用的包装头盔视频,表示还有别的买家在等着订货。看到梁某营造的“供不应求”的假象,对方最终付了6500元订货款。梁某收到钱后,用电脑合成技术自己制作一段发货视频,发给买家,并用百度随便找了一个杭州附近的仓库,让买家自己提货。

随后,在等待收货的日子里,每当买家提出要求的时候,梁某都用各种借口搪塞。直到5月21日,买家发现梁某不再回答任何问题,并删除了自己的微信,才发现上当受骗,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很快将梁某抓获。

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急着做头盔生意,却被骗走2万元定金

无独有偶,8月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售卖电动车头盔为诱饵进行的诈骗案件。记者注意到,该案中骗子诈骗时使用的方法和话术,与无锡这起案件中的非常相似。

宋某看上了电动车头盔的商机,但她并没有进货渠道,于是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求购安全头盔的信息,而此时,闲来无事张某正好在动安全头盔的歪脑筋。张某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售卖安全头盔的信息,于是就复制了这些头盔提货的视频及图片发布到了自己的朋友圈,并附上现货、厂家直销、定金锁货、定金随时发货等文字信息。

说来也巧,宋某和张某在微信中有一名共同好友,看到两人的朋友圈信息后,出于好意,便把张某推荐给了宋某。宋某添加张某为好友后,微信聊天表示自己需要购买1万个安全头盔,双方谈好这批货物单价是22元,总价22万元。

张某告诉对方,由于订单量大,需要先支付2万元定金,定金到账两天后便会发货。宋某当天晚上就将2万元定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了张某。但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发货时间,张某却失去了联系,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报警后,张某被抓获,吴江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支招:如何识破犯罪分子的骗局?

记者梳理江苏法院近期的相关判决,发现随着江苏多地实行骑乘电动车强制戴头盔以来,江苏多地法院以审理宣判多起“头盔诈骗案”。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除了上述两起案件,7月份以来江苏法院另有四起已公开裁判文书的以出售卖头盔为幌子的诈骗案件,地域涉及无锡、淮安、徐州,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骗取被害人2万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前段时间口罩诈骗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就又有人栽进了头盔诈骗的圈套。”无锡惠山法院承办法官表示,分析这些案件,可以总结出犯罪分子所采用的“套路”——明明手头没货,还故意制造紧俏行情,利用订货周期进行诈骗,让买家先打款交定金,有的收到定金就拉黑,有的还要继续骗货款。记住这些“套路”,可以有效识破犯罪分子的骗局。

承办法官提醒,在网上购买头盔不能通过简单发几个朋友圈就确认对方是正规厂家。确实要做头盔生意,应尽量通过实体商家或者正规电商平台下单,不可盲目购买或者点击对方发来的不明链接输入个人信息,要多方核实卖家身份及货品来源。

如果不慎被骗,应保存相关聊天记录、转账截图、账户信息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此外,做头盔生意还应注意,切勿盲目囤货,也不可销售不合格、不达标的头盔,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一旦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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