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如果婚姻讓你幾度的傷心又失望還有繼續的必要嗎?

YERO


我有個閨蜜,一兒一女,老公是初戀,兩人共同創業,老公沒出軌,沒對不起,掙錢養家,她在家做闊太,四十多歲時候主動離婚了,而且把子女撫養權都給了男方。老公不願意,最後鬧上法庭判的離婚。

我們都可以理解她選擇離婚,但都不理解她為何不要子女的撫養權,何況當時她女兒剛上學,正是需要母親陪伴的時候。

打離婚漫長過程中,我們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勸她:為了孩子湊合過吧!男人都一樣。

但閨蜜有閨蜜的觀點:處在一個極度不幸福的婚姻下,自己都無法騙自己,又怎能給孩子幸福?離婚並不代表我不再愛孩子,只是不住在一起罷了。

幾年過去了,閨蜜再婚嫁給了中學同學,一個海歸博士。一起吃過幾次飯,看著要比之前做闊太幸福得多。雖然之前住豪宅開寶馬,現在住郊區擠地鐵。每天過著平淡卻有滋有味的日子,因為老公的影響,還發展了鋼琴繪畫等藝術愛好。

一雙兒女也長大了,閨蜜經常帶子女出去玩,學校的活動也都去參加,至於孩子是否幸福就不得而知,看上去還是健康成長了。

為孩子忍辱負重,還是逃離婚姻牢籠?還是在於你自己的感受,別人無法替你做決定。


阿May老師


以前都是為了孩子委屈自己,現在不是了。現在是過好自己就行了,孩子固然重要,但是自己也很重要。光有好媽沒好爸也不行呀。那樣孩子缺少父愛而且如果家庭不完整的話,對孩子的發展也會有很不好的影響。但是如果沒有經濟來源的話,失去家庭會很被動,而且沒有辦法繼續生活的話會很危險。在有經濟來源的情況下,我還是建議分開冷靜一下。


香遇圖書館


看到這個問題我被輕輕的地動了一下,我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也曾對自己的婚姻有過失望的時候,也曾想過離開,但我沒有,我今天過的非常幸福。

問題中所提到的幾次傷心和失望,我覺得每個人都曾有過多次這樣的體驗。即使不在婚姻中,傷心和失望也是有的,怎麼能遇到傷心和失望就輕易的放棄婚姻呢?如果是我不會輕易放棄的,我會這樣做:

1先分析為什麼失望。

我的理解,失望的含義就是結果沒有達到自己預期的願望,所以才導致了失望。那麼,既然知道了失望的根源,就要分析分析你的願望究竟是什麼,這個願望是不是超出了對方實現的能力。過如果對方拼盡全力也不能滿足你的願望,那麼你的失望是必然的,根源不在對方,我們不能去逼迫別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如果你的願望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對方並沒有滿足你的願望,這就要好好的分析一下為什麼沒有滿足你的願望,讓你失望傷心。

如果對方忽略你,一次兩次可以,次數多了,我們就容易攢足失望。是其實我們還是可以分析分析,對方式性格問題呢,還是故意為之?如果是性格問題,我們可以去提醒他,幫助他實現 你的願望,如果對方完全不在乎你,你就可以安靜地走開了。

2 關於孩子。

許多的孩子媽媽,都是攢足了失望才不得已放棄自己的婚姻的。當必不得已放棄婚姻的時候,一定要帶上孩子,不要把孩子留給爸爸,爸爸首先是粗心的,帶孩子方面不擅長。其次,當爸爸給孩子娶了後媽,那麼最倒黴的就是孩子, 這時候一定要把孩子帶在身邊,不論多麼苦多麼累,也要把孩子養大。

不要認為孩子是對方的就可以拋下不管,這樣的孩子心裡會留下陰影,這個陰影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怎麼說呢,如果日子實在過不下去,就帶上孩子遠離吧。如果能夠原諒,還是打消放棄的念頭,用自己的智慧把婚姻經營的得風生水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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