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起爭執 法院調解止糾紛

1月15日,湛河區法院調解了一起侵權糾紛案件,在法官的幫助下,當事人雙方當庭達成和解,一起鄰里相爭,消於無形。

鄭某與席某繫上下樓鄰居,因席某家中暖氣管道漏水導致鄭某家牆體、傢俱、生活用品等浸泡受損。鄭某要求席某賠償損失,但席某卻遲遲不予回應,故鄭某訴至法院。案件受理後,鄭某向法院申請對損失進行鑑定,法院隨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詢問。在詢問過程中,案件承辦法官王法官瞭解到,因鄭某主張賠償金額明顯過高,席某消極配合解決問題。王法官耐心向當事人分析利害並指出雙方存在的問題,經過調解,鄭某與席某冰釋前嫌,並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席某當庭向鄭某道歉並支付賠償金。爭執良久的矛盾得以迅速解決,鄭某、席某向王法官表示感謝。

鄰里糾紛雖是小事,但解決不好不僅影響鄰里關係,還有可能導致雙方更深層次的誤解和矛盾。法官提醒,一旦產生鄰里糾紛,雙方應靜下心來,本著相互理解的精神,協商解決問題,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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