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張獻忠屠蜀始末,喪失理智,以暴力為樂

張獻忠盤踞蜀地數載,造成四川十室九空,天府變荒原的景象,蜀人幾近滅絕,康熙年間才恢復生機。蜀中百姓本為安守臣民,為何卻要遭受張獻忠如此仇恨與殘殺,成為史學家們極感興趣的話題。長期以來,學者對張獻忠屠蜀原因的探討主要集中在川人反叛、小農意識層面,關於張獻忠心理和精神層面的提及卻相對粗淺,而對蜀人自身性格的研究也並未涉及。據此,可從三個方面作一簡析。

新解張獻忠屠蜀始末,喪失理智,以暴力為樂

蜀人優良品質下降與張獻忠屠蜀有密切關聯。曾經蜀地百姓民風淳樸,崇尚仁義禮智信,和睦團結,人不知兵,但崇禎戌巳以後發生很大變化,呈現出川北人民剛率,西部百姓柔滑狡黠,川南地區風氣日下,而成都平原和川東百姓狡詐奸深、刻薄詭譎,人心難測的局面,與張獻忠率直粗暴的性格大相徑庭。

成都平原物產富饒,天府之國的美譽馳名全國,可正是富裕的田產資財助長了川人惡習,日日驕奢淫逸,無數商人交易損人利己、口是心非,貪官、學霸勢紳、土豪之人,結黨營私、魚肉百姓。久而久之,竟出現了蜀人歐陽直所說的局面,“又其最甚者,或父子相夷,或兄弟相害,或朋友相殺,或夫婦相傷,或親戚相殘,或宗族相賊,以致積憤不平,抑冤難訴……是知劫難之作,皆由人心之不善致之而蜀中之亂獨甚。而禍獨慘者,又蜀大人不善之心有以自致之也。”歐陽直本一介布衣,親身經歷張獻忠屠蜀始末,他記載的有關蜀風日下、道德敗壞嚴重的情況極為可信,因此,外來人士多對蜀人心存記恨,更不要說性格粗暴、率直的張獻忠。強烈的反感情緒激起他久存於心的殺念,在順治三年二月,逆嘗向天詛雲: “人民甚多且狡,若吾力所不及,願天大降災殃,滅其種類。”因此,屠蜀之禍並非全由張獻忠的殘暴所致,當時川西平原上部分蜀人的道德因素也是招致禍端的原因之一。

張獻忠的特殊經歷使之成為一個有仇必報之人。據眾多資料記載,張獻忠小時候跟隨父親到四川內江販棗,把驢拴在鄉紳家門口石柱上,糞便將其泥汙,鄉紳大肆羞辱他的父親,並要求他用手將泥汙清理乾淨,當時張獻忠怒目視之而不敢言語,發誓說: “我再次來時,一定要殺死你們,以解我心頭之恨。”泥汙事件玷汙了他強烈的自尊心,自此,張獻忠對四川人心生仇恨。

另一段經歷與士子、僧人有關。據說,曾經張獻忠在鄖陽戰敗,流浪深山,搶劫了某富裕僧寺,後僧寺合謀數十名讀書人打敗了他,從此與僧人和士子結下仇恨,決心以後必殺此類人加以報復。他入主成都以後,便以實際行動兌現自己曾許下的毒誓,先後製造四起屠殺士子事件,規模之大,場景慘烈。據歐陽這樣描述第三次屠殺士子得場景: “江水赤,屍積流阻,十餘日飄蕩始盡。”劉景伯在《蜀龜鑑( 卷三) 》中也對第四次屠殺場景進行描述: “貢院左右設長繩,由東門入,凡身過繩者出西門,驅至青羊宮殺之,先後萬人,棄筆 硯 山 積 ( 嶽 半《記》二 萬 二 千 三 百人) 。”總之,“獻忠大索全蜀紳士至成都,皆殺之。”蜀中士子幾乎全被殺光。屠殺僧人的原因與僧人的抵抗和宗教信仰有關。張獻忠攻打豹子洞七寶寺時,僧人晞容糾集壯士 500 人拒戰,張獻忠大敗,一天張獻忠突然率二萬人圍攻,致使“僧徒殲焉”。第二件事是天主教傳教士利類思、安文思來川傳教,引發教派紛爭,而聖教備受張獻忠推崇,遂大殺僧道,故有記載:“因張獻忠佔據蜀川,虐殺僧道,是其顯報也。”後又記載某僧人違背清規,遂將成都眾僧殺絕,並令屬下各營將官,在各州縣一律仿效辦之。後來天台山發現的雷音寺數百僧人骨灰就是張獻忠所為。

張獻忠的屈辱經歷在他心裡種下下了深深的復仇種子,僧人拒戰則進一步加深他的復仇情懷,所以,屠殺僧、士不僅是因為張獻忠殘暴,也是其他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張獻忠殺人的方式、性情、舉止和眾多近身之人的著述中可推斷,他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心理變態或精神失常,因而喪失理智,以暴力為樂。

新解張獻忠屠蜀始末,喪失理智,以暴力為樂

張獻忠一日不殺人,則悒悒不樂,其行為之變態,手段之殘忍,毫不掩飾自身變態的心理。張獻忠特別酷愛“香冢”,即所謂“賊斫婦女小足,疊累成峰”的癖好。有一天,“賊偶沾瘧疾,對天曰: ‘疾愈,當貢朝天蠟燭二盤。’眾不解。比疾起,令斫婦女小足,堆積兩峰; 將焚之,必欲以最窄者置於上,遍斬無當意者。忽見己之妾足最窄,遂斫之,灌以油燃之。其臭達天,獻以為樂。”張獻忠變態的殺人癖好遠不止此,他還發明瞭專以殘虐婦女的叫做“騎木驢”的殺人方式,極為獨特殘忍,將女子吊起,下置一木竿,割繩墜落,木竿從陰部貫之,鼻口而出,遭此刑之女,折磨三四日之後才死去。當時婦女聽此殘忍變態刑罰,驚恐不已,紛紛獻身。張獻忠的心理已扭曲至極,非常人所能理解。

張獻忠不僅以變態的方式殘殺婦女,在誅殺眾人時同樣變態,為此還發明多種刑法,其所創之法有“草殺”“天殺”、剝皮等,被殺者疼痛難忍、體無完膚。例如剝皮之法,就有多種花樣,有“從頭至尻一縷裂之,張於前如鳥展翅,率逾日始絕。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又有“凡所剝人皮,摻以石灰,實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夾道累累,列千百人。”有小剝皮法,將人後背肩膀之皮從背溝分剝,揭至兩肩,飢餓痛極而亡。這些變態的手段不僅反映了張獻忠的性情殘暴,更反映出他的心理異常。

從張獻忠的古怪性情和行為舉止,還能略推其精神異常。張獻忠據蜀後期,性情異常古怪,反覆無常,稍有不順就雷霆萬鈞,而只有通過殺人才能使跌宕起伏的情緒稍為平靜。據他身邊的兩位牧師回憶,自己“在成都屢次見獻忠震怒,七竅生煙,人莫能當。無論宮人、大小官吏,稍有不順,怒即隨之,或令絞死,或令斬決,或命凌遲碎剮以緩斃命……二位司鐸屢見獻忠殘害生靈,勸諫不停,大為焦灼……獻忠殺人無算,屢自解雲: ‘吾殺若輩,實救若輩於世上諸苦。雖殺之,而實愛之也。’”而且,“獻忠帶人無恆,時而愛之,時而惡之,百姓官吏,多死非命……獻忠野心難化,喜怒無常……適二司鐸入內謝恩,獻忠見之,咆哮如虎,怒罵之聲,遠近皆聞……”。“賊天性特與人殊: 恆醉柔而醒暴,一日不流血滿前,其心不樂。”就連自己的愛子和愛妻都難逃禍患,精神正常的人是不會做出這種違背天道的事情的,而張獻忠卻是一個異類。有一次,他的兒子夜過其前,呼之不應,既命殺之,次日詢問妻妾愛子所在,他才知道已被自己殺死,雖追悔莫及,但卻又將妻妾等數百人也殺掉了,可見張獻忠當時已出現精神恍惚的病症。起義後期,他的精神問題愈發嚴重,甚至產生幻覺。據說,有一天“賊據食方丈,空際忽出無數手及案,爭攖取餚俎。”又有一天“聞兩廂鼓樂音。賊起捉刀往覘,見有無頭伎女十餘人,各撫琵琶簫管,賊大駭而僕。”此時,張獻忠已表現出比較嚴重的知覺障礙,出現憤怒、憂傷、驚恐、逃避及攻擊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從眾多史料中都能窺見有關張獻忠行為表現的信息,總的說來,無非是焦躁狂妄、殘忍好殺、貪財好色、多疑古怪、喜怒無常等,但進一步分析可知,張獻忠是由一名性情中人蛻變為一名精神異常、心理變態的人。

新解張獻忠屠蜀始末,喪失理智,以暴力為樂

張獻忠帝蜀僅三年就將川西各地百姓幾乎屠殺殆盡,究其原因,既有各將官昏庸無能導致張獻忠入蜀,為他提供屠蜀的客觀條件,又有蜀人和官兵的頑強抵抗。此外,蜀風日下、張獻忠的人生經歷及他的心理問題、精神問題是更為深層的原因。正因如此,張獻忠屠蜀是歷史必然,失敗也是歷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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