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證件考試(51)行政複議機構審理行政複議

1、行政複議機構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應當由( )行政複議人員參加。

A、一名以上

B、2名以上

C、三名

D、五名

參考答案:B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行政複議機構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複議人員參加。


2、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 )的方式審理。

A、開庭

B、書面

C、聽證

D、論證

參考答案:C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3、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為( )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

A、申請人

B、被申請人

C、第三人

D、申請人、第三人

參考答案:D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第三人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


4、行政複議期間涉及專門事項需要鑑定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也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機構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 )承擔。

A、當事人

B、行政機關

C、複議機關

D、鑑定機關

參考答案:A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 行政複議期間涉及專門事項需要鑑定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也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機構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鑑定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複議審理期限。


5、行政複議期間被申請人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 )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A、終止

B、撤銷

C、中止

D、不影響

參考答案:

D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行政複議期間被申請人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影響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但是,申請人依法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除外。


6、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行政複議( )

A、中止

B、終止

C、撤銷

D、結束

參考答案:A

答案說明: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 行政複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行政複議案件審理的,行政複議中止:

  (一)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複議的;

  (二)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喪失參加行政複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複議的;

  (三)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五)申請人、被申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複議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七)案件審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其他案件尚未審結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複議的情形。

  行政複議中止的原因消除後,應當及時恢復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

  行政複議機構中止、恢復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應當告知有關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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