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事件暴露出的風險隱患,不該僅以和解了之

近日,中行擬與原油寶投資者達成“和解”的方案浮出水面。據媒體報道,原油寶1000萬元以下客戶,有機會從中行拿回20%的保證金。1000萬元以上的大戶,需自行承擔全部保證金損失,至於穿倉的部分由中國銀行承擔。

而在“原油寶”事件事發之時,也即4月21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出現歷史負值的結算價-37.63美元/桶,受此影響,中國銀行原油寶美國原油5月合約出現了“穿倉”,投資人不但本金全部賠光,還要倒欠銀行一筆錢。隨後投資者陸續收到中國銀行的扣款和欠款催繳短信。還有消息稱,所欠交易款算作對銀行欠款,不還就上徵信。

參加銀行的理財活動,不僅虧光了全部本金,而且還倒欠鉅額資金,甚至連自己的徵信都毀了,這顯然是投資者難以接受的,投資者們開始了維權行動。

應該說,“原油寶”事件出現新進展,這是各方都願意看到的事情。雖然對於“和解”的方案,有的投資者還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但中行願意達成“和解”的態度值得肯定。

“原油寶”事件發生後,應該說中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輿論壓力,所有的矛頭幾乎都是指向中行。而中行的客戶也會感到心寒,這將會加劇客戶的流失,使得中行在與同行爭奪客戶的競爭中處於不利的地位。

尤其重要的是,基於“原油寶”事件在全社會引發的巨大反響,該事件也受到了高層的關注。5月4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會議指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適度性,提高專業性,尊重契約,理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這對於解決“原油寶”事件顯然是有指導性意義的。有分析認為,金融委的上述表態似乎對應了近日發生的中國銀行原油寶穿倉事件,也或因此有了5月5日中國銀行關於回應“原油寶”產品客戶訴求的公告。

“原油寶”事件暴露出的風險隱患,不該僅以和解了之

基於“原油寶”事件的發展,“原油寶”事件最終達成“和解”或許會是大概率事件,但是“原油寶”事件不該僅僅以“和解”了之。畢竟該事件暴露出了銀行理財業務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比如,中行“原油寶”涉嫌沒有遵循“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不合適的產品推薦給客戶,導致客戶承擔了鉅額的投資風險。還有產品設計的問題,原油期貨還在夜間交易,但“原油寶”晚上10點之後就不交易了,媒體稱這相當於將投資者置於“任人宰割”的境地。此外,“原油寶”事件也暴露出中行理財能力方面所存在的差距等問題。

因此,從主管部門及監管部門來說,有必要以“原油寶”事件為契機,對中行理財業務乃至整個銀行業的理財業務進行清理,對於類似於“原油寶”這種明顯沒有遵循“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原則的高風險產品,應予以堅決叫停,避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件再度發生。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皮海洲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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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寶”事件暴露出的風險隱患,不該僅以和解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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