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四川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來了

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學

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2020年上半年四川教師資格證認定公告來了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部署,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我省將於2020年5月11日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各有關認定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今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在四川省的中國公民。

(二)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

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定有效期。

(三)普通話證書要求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高中、初中層次的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州(縣),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定的三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州(縣),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體檢要求: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各認定機構認可的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三、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全省統一上半年認定時間:5月11日至8月20日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點到6月6日上午9:30網站關閉,關網期間不能開展網報,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2.申報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後,按照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佈的認定公告,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2020年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環節等事項由學校與所在地認定機構協商確定)。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持本地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提交其複印件;在四川省內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複印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供複印件。駐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係證明。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三)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並通知申請人。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認定機構要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當地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可關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認定機構的有關通知公告,按照當地認定機構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請、現場確認及體檢等事項。

(二)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來源:中國教師資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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