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青岛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1794万

当前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了助力企业防疫情、抓生产两不误,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或创办的小微企业实施创业贷款贴息,对初创小微企业(注册登记3年内)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疫情期间,青岛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1794万

疫情期间,青岛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1794万

  目前,全市已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77笔,共计1794万元,预计贴息200万元。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户籍地或安置地在本市且在本市自主创业,有具体的创业项目的退役军人(政府安排工作且在岗退役军人和专项公益性岗位在岗退役军人,不在扶持对象范围)可以申请创业贷款。退役军人创业贷款的额度按照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最高20万元、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最高50万发放,贷款最长3年,并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后续发展申请的信用贷款根据经营状况、纳税记录等,提供最高150万元信用贷款,有抵押资产的,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贷款最长3年,给予最长2年贴息。  

  另外,对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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