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兒童被埋致死”,官方通報,“8人刑事拘留,6人免停職”

據當地媒體"新鄉日報"4月24日刊發《關於原陽縣盛和府建築工地"4·18"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及涉媒體從業人員警情調查進展情況的通》報道。

2020年4月18日下午,原陽縣盛和府建築工地土方堆放場發生一起違規作業致4名兒童壓埋窒息死亡事故。現將調查情況通報截取部分主要內容:

“4名兒童被埋致死”,官方通報,“8人刑事拘留,6人免停職”

圖文無關

調查情況

監控顯示,4月18日15時51分劉某邦等4名兒童在原陽縣原興辦事處溫莊村村內南北水泥路上玩耍;15時52分沿南北水泥路向北走;16時23分陸續在工地東南部的土坡高處出現,依次滑下,在附近玩耍,邊玩耍邊向北走;16時30分向案發現場方向走去,離開視頻監控範圍。

監控證實,16時49分,司機時某盼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駛往案發現場卸土;16時56分,司機藺某創駕駛另一輛重型自卸貨車駛往案發現場卸土,司機彭某雨駕駛一輛挖掘機向案發現場駛去,離開視頻監控範圍。

調查表明,17時許,彭某雨到達案發現場後,操作挖掘機清坑,期間看到挖掘機挖出一個疑似人形的黃色物體,遂停止作業,並下車查看,發現是一名兒童的身體,即給施工方負責人吳某傑打電話;17時10分,吳某傑到達現場後隨即撥打120電話,救護車到達現場時,發現該名兒童已無生命體徵;17時49分,原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原興派出所民警先期到達現場,原陽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陸續到達,開展救援和現場保護工作。摸排瞭解到還有3名失蹤兒童的情況後,立即展開救援,3名兒童屍體被相繼發現。

4月20日,通過對4名兒童屍體解剖,認定劉某邦等3名兒童系被泥土壓埋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李某然系被泥土壓埋致機械性窒息合併肺破裂、脊柱斷裂死亡。經綜合分析,死亡原因系4名兒童進入案發現場土坑,然後重型自卸貨車卸土壓埋造成窒息死亡。

事故處理情況

經調查,該事故為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4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名開發及施工人員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4月20日,原陽縣委決定,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某安和安全股股長王某剛予以免職,對縣城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魏某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作進一步處理。

4月20日,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與死者家屬簽訂了賠償協議,相關賠償當場到位。

4月21日下午,4名亡童均已安葬,目前家屬情緒穩定。

報警"記者"無記者證,承認有互相推搡、無毆打,王某強對現場視頻中其言語挑釁予以認可。雙方不追究、不索賠。

公安機關依法查證情況

1.王某強無記者證,涉嫌違規採訪。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王某強自稱成都商報採編人員,但沒有記者證。

2.該起警情是辦事處工作人員與自稱記者的人員相互推搡、拉扯的行為,不存在毆打行為。王某強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的整個過程中,沒有指控有人對其進行毆打,其右胳膊上的紅印也不清楚是怎麼造成的,拒絕做法醫鑑定,對受損的眼鏡和衣物,拒絕做物價鑑定。

3.報警人聲稱兩部手機被搶,實為在雙方爭執過程中,一部手機掉落在地被人撿走,另一部正在對毛某某拍攝的手機被奪走。毛某某認為手機裡的視頻因攝錄有自己的畫面,若上傳網絡,對其本人和家人可能造成不良影響,於是要求薛某刪除有關內容。因為手機設定密碼,無法打開,薛某遂決定將手機"刷機"。事後,原陽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卞某峰、原興街道辦事處主任郭某等人趕赴鄭州將兩部手機送還當事人並賠禮道歉;有關部門表示可協助王某強恢復已刪除的內容,但其表示"手機已經扔掉了"。

有關處理情況

原陽縣委已先期對現場兩名負責人李某凱、宋某偉予以停職調查;對薛某予以停職,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對毛某某等其他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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