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同新建12条道路!这些土地房屋要被征收了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新建十八中配套道路二期等12项市政建设工程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完善城市交通网,市政府决定2020年新建十八中配套道路二期等12项道路建设工程,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12项)

1.十八中配套二路二期道路,起点十八中配套一路,终点规划路,规划红线20米,全长0.25公里。

2.市委党校配套环路,起点党校配套路,终点党校南门,规划红线12米,全长0.68公里。

3.大庆路南一路一期道路,起点庆新路,终点同兴街,规划红线24米,全长0.75公里。

4.开源街北一路东延二期道路,起点恒源街,终点干渠西侧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0.35公里。

5.新尊府南侧道路,起点永安路,终点太和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0.31公里。

6.新尊府北侧道路,起点永安路,终点太和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0.29公里。

7.新水湾南侧配套道路,起点文瀛路,终点新水湾东侧路,规划红线20米,全长0.29公里。

8.新水湾东侧配套道路,起点新水湾南侧路,终点新水湾北侧路,规划红线20米.全长0.48公里。

9.新水湾北侧配套道路,起点文瀛路,终点新水湾东侧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0.29公里。

10.东方家园配套一路,起点文瀛路,终点东方家园配套二路,规划红线24米,全长0.29公里。

11.东方家园配套二路,起点东方家园配套一路,终点南环路,规划红线20米,全长0.27公里。

12.通和路南一路道路,起点永和路,终点文兴路,规划红线20米,全长0.45公里。

2020年大同新建12条道路!这些土地房屋要被征收了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回收;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20年5月29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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