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單位都有年終獎,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年終獎的臨界點,而且年終獎也是需要繳納稅款的。今天就由小易來給大家講一下年終獎的臨界點以及納稅要求和計算方式。
1.年終獎如何計算個稅?
根據財稅【2018】164號文件目前(即2021年12月31日前)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兩種計算方式:
(1)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公式為:全年一次性獎金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那麼選擇哪種方式更合適呢?這要看年終獎的金額是多少,36000是一個個臨界點。
*當全年應納稅額所得額*<0時,選擇合併到綜合所得最為核算。
*當全年應納稅額0小於等於X小於等於36000時,兩種計稅方式的個稅金額一樣的。
*當全年應納稅額所得額X大於36000時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合適。
全年應納稅額所得額計算方式為:預計全年收入+年終獎—60000—五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額
案例解析:
假如單位小易年終獎為24000元,不併入當年所得單獨計稅:24000/12=2000.查找稅率表,2000元適用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0,那全年獎金24000乘以適用稅率3%減去速算扣除數0元,最後繳納稅款為720元。
36000是一個臨界點,假如年終獎是36001的話稅率就是10%了,相比之下多發一元年終獎,到手反而少了2000多。所以各位老闆和財務人員要注意了,避免多花冤枉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