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霸占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贷”犯罪团伙12人被判刑

非法放贷3000多万元,公然霸占他人多间房屋……以古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全州县多年,靠“套路贷”获得巨额利益。近日,该团伙12人成员分别被判处4年半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黑老大”古咏获刑25年。11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公布了该起案件的办理情况。

2018年6月中旬,桂林市七星区“扫黑办”接到桂林市“扫黑办”下发的一条线索,有人“实名举报广西卓亿投资管理公司的古咏、於华、梁祺等人涉黑”,称古咏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使用暴力侵吞超过正常利息的财物和房产。2018年10月底,警方收网,陆续抓获了以古咏为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放贷,霸占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贷”犯罪团伙12人被判刑

警方在该案中查扣的大量房产证及相关材料。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据了解,从2007年至案发,古咏通过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以此为基础发展团伙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朱某斌、阳某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秦某富、秦某贵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放贷快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行规为由,诱使被害人签订仅该组织单方面持有、保管的空白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收条、还款承诺书等材料,以砍头息、利息、中介费、公证费、过桥费、罚金、红包、送礼等名目,收取费用或者物品。

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组织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虚假诉讼、公证或者采用暴力、软暴手段,非法占用被害人财物,获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用以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发展,支持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放贷,霸占他人房屋25套!全州“套路贷”犯罪团伙12人被判刑

警方在古咏家中搜出警服、电棍、手铐等警用装备。自治区公安厅供图

该组织自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案67起、敲诈勒索案25起、寻衅滋事案9起、非法侵入住宅案7起、强迫劳动案4起、非法拘禁案3起、故意伤害案1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行为1起,霸占了被害人房产25套,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2020年9月30日,全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一审宣判,古咏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28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半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案说法】

近年来,“套路贷”违法犯罪成为一种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新型涉黑恶犯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了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以古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放贷金额达3000多万元,被害人达130多名,非法敛财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公然霸占多名被害人的房屋、车库以及门面,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同时,制造虚假诉讼,导致司法资源严重浪费,严重破坏了当地司法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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