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僱員未達成一致不能裁員,阿根廷幫私企支付50%停職員工工資


降薪幅度最高可達20%。


職場黃皮書/供稿


僱主僱員未達成一致不能裁員,阿根廷幫私企支付50%停職員工工資


阿根廷媒體報道,阿根廷商業職工聯合會與不同行業的企業簽訂協議,以 "保住工源"。這些協議涉及停職和降薪,降薪幅度最高可達20%。


雖然第329號法令禁止開除和停職,但同一文件中的一項說明也涵蓋了開除和停職。這就是第223協議第二條,該條規定,如果僱員和僱主之間達成一致,並經勞動部批准,可以實施基於裁員的停職。


由Armando Cavalieri領導的工會週四發佈通告,通知說已經就被裁員這一問題達成協議。與Falabella公司達成的協議中包括,支付被解僱工人淨工資的80%。除科爾多瓦外的全國其他地方的通訊公司的員工,將支付其淨工資的90%。而對Musimundo和Falabella的員工,則需要全額支付其淨工資。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協商一致停工,員工也可以繼續領取工資,但對於公司來說,這些款項中不包括公司的稅,所以是存在差別的。


在企業根據第19032號法律規定扣除員工每個月工資14%(包括退休金)後,員工才能繼續領取工資。在223協議第二條達成後發放的薪水中,這個比例的社會保險不扣,只扣除醫療保險和毛工資的3%。


“企業利用這一條是為了保障企業的利益,而不是傷害員工的利益。”稅務顧問Sebastián Domínguez告訴媒體。


在4月份達成的停工減薪協議中,國家實際上要支付50%甚至更多的私企職工工資。例如,一員工毛工資為48192比索(約合人民幣6753元),折算後其淨工資為40000比索。如果支付其100%的工資,該公司將支付50%(2萬比索),國家將按照聯邦公共收入管理局緊急方案中規定的公司補充工資措施中的規定,支付另外50%(2萬比索)。


然而,在工資同樣為48192比索的情況下,按照協議中的毛工資的70%計算,在扣除醫療保險後,其淨工資為32722比索。 但是,國家規定,國家應支付截至2月份淨工資的50%,在這個例子中是40000比索,因此國家將支付第223條之二中約定的32722比索中的20 000比索。(即企業少支付7278比索。)


僱主僱員未達成一致不能裁員,阿根廷幫私企支付50%停職員工工資


先前政府對企業的補助政策的改變,讓工會與企業談判的幾項工資協議戛然而止。


政府之前頒佈的第一項法令規定,國家將向僱員少於25人的公司支付最低生活和流動工資(即16 875比索)。該法令實施後,每一家公司的分配額將為工資淨額的50%,最高限額為兩倍最低工資。其中一個待定的協議是工會和旅遊部門談判的協議。


在上週末,工會和旅遊部門也已經擬定一個草案,規定員工人數超過100人的旅遊企業,可以按淨工資的50%支付給協商一致停工的僱員。


在新的國家應急方案發布後,該法令已經暫停,並將在未來幾個小時內重新修訂。


(江行健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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