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帥有話說ya
央行發行的字貨幣,就是電子化現金簡稱DC/EP,它和人民幣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流通貨幣,其本質在軟件中就是一串字符串代碼。
電子貨幣具有以下特點:
1.法償性:那麼作為普通的商家,你是不能拒絕接受DCEP的,就像不能拒絕接受人民幣現金一樣;
2.完全可追溯性:數據存儲在數據庫中無論做了哪種交易都是可以查詢到的;
3.雙離線支付:在沒有網絡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離線支付;
4.無需開戶:只需要下載電子錢包即可,互通性高;
數字貨幣和其他金融支付的比較:
1.網絡要求方面
現金對網絡無要求即離線支付;支付寶和微信依靠網絡進行交易需要在線支付;央行數字貨幣有線和離線交易都能進行;
2.交易安全方面
現金存在偽鈔的安全風險即偽鈔安全;支付寶和微信存在賬戶被盜風險即賬戶安全;央行數字貨幣採用的是區塊鏈加密技術,不可解密,安全性較高,採用的是加密安全技術
3.法律效應方面
現金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的流通貨幣,居民必須接受;支付寶和微信可能部分居民不能接受
4.信用風險方面
現金和央行數字貨幣使用的是政府的信用;支付寶和微信使用的是企業信用,存在破產的風險
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的比較:
1.信用基礎方面
比特幣依託的是技術信用;央行數字貨幣依託的是政府信用
2.總量調節方面
比特幣發行就宣佈總量是固定的;央行數字貨幣是用央行依託市場規律動態調節的;
3.價值穩定性方面
比特幣價值不穩定波動較大;央行數字貨幣的價值是固定的;
4.匿名性質方面
比特幣是完全匿名的;央行數字貨幣應監管需求是可控匿名;
數字貨幣帶來的影響
1.有利於加速無現金化社會的進程;
2.存貸款方面,從M0到M1、M2,存款消失,貨基當道;
3.對於銀行可以減少分支機構,有利於銀行的集中化;
4.有利於人民幣的國際化進程;
鴻蒙科技研究員
感謝您的閱讀!
【一個簡單比喻讓你輕鬆知道央行數字貨幣和馬雲支付寶,微信的不同】
我們務必知道的是數字貨幣並非是我們熟知的支付寶支付,微信支付一模一樣。實際上數字貨幣和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不同的,它們有相似的地方。最大的相似的地方,它們都需要使用手機,手機或者是終端作為它們的依託設備。
我們現在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說說數字貨幣和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有什麼區別?
我們假設現在我們有錢包,我們的紙幣會放在錢包裡。我們交易的時候,只要從錢包中拿出紙幣就可以交易!
現在我們將手機作為錢包,數字貨幣就是紙皮,在未來我們只需要將數字貨幣放在手機中,實際上就是將紙幣放在錢包中。我們需要交易的時候拿起手機,就能和對方進行交易。
支付寶和微信,實際上就類似於在手機中打了紙條,這張紙條會告訴銀行,我已經將我賬戶裡的錢支付給了其他人,你將這筆錢轉移到他的名下。可以說支付寶中的資金數字,它只是以這種類似於紙條的形式,輾轉在手機之中。但是我們的錢還存在銀行中並沒有變,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會說支付寶和微信它只是紙幣的第三方平臺,沒有任何的法定意義。
而數字貨幣不同,它是不需要支付寶和微信,它可以直接在手機或者其他終端中安裝相應的軟件,你可以在這個軟件中看到不同幣值的紙幣,你可以將它們分類,別甚至10元100元都會存在電子錢包中。
未來的數字貨幣錢包內測截圖顯示,其基本功能涵蓋數字資產兌換、數字錢包管理、交易記錄查詢及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等。
當然,我們必須要知道數字貨幣它可能會對支付寶和微信有一定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並不高,因為數字貨幣實際上是零售支付體系的補充,數字貨幣它可能並不會影響我們使用支付寶和微信進行支付,它同樣需要第三方平臺的支持,而且消費者或者是用戶要接受投資貨幣,還需要一段時間或者是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LeoGo科技
4月14日晚,幾張農行DCEP錢包測試圖片開始在區塊鏈各群裡爭相傳閱。那麼央行為什麼要推出數字貨幣,DCEP錢包又和支付寶、微信錢包有哪些區別呢?
DCEP 全稱為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中文翻譯過來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目前屬於央行的測試階段,尚未發行。
如何使用
測試頁面顯示,DCEP錢包支持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離線支付等基本功能。
作用
業內人士指出,DCEP有以下幾個作用。
1.法償性
從字面上理解就是:數字貨幣在法律上是被保護的,具有貨幣的流通和交易屬性。
簡單說,就是你以後出去用電子貨幣付款,商家必須要依法交付商品。如果對方拒收,那就是違法行為。
2.可追溯
即貨幣的流向可以被央行追蹤,好處就是可以提升國家反洗錢能力,更好地追蹤罪犯。
3.主權信用
即為了保護我國的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簡單說就是別的國家如果推出了數字貨幣(畢竟是一個大趨勢),但我國沒有,那麼國外用數字貨幣進行交易的時候,很可能就不帶我們玩了,這肯定會對我們的貨幣國際化之路形成阻礙。所以為了更好地參與未來的國際交易遊戲,我們必須要有自己的電子貨幣。
4.雙離線支付
這個比較好理解,就是即使不上網,雙方也能完成交易。
5.定向流通
我們的貨幣政策裡面有個放水的方式,叫做【定向降準/投放】(不知道的可以去我的主頁裡搜一下“貨幣政策”)。
以前使用【定向降準/投放】手段的時候,很難追蹤到錢的最終流向(很可能流著流著就跑到房地產行業裡面了),但因為數字貨幣是【可追溯】的,所以可以看到並控制它的最終流向。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法償性】。
我們現在用的支付寶、微信支付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數字貨幣】,但為這個貨幣背書的是【支付寶】、【微信】這兩個互聯網大公司,或者說是【馬雲】、【馬化騰】。
但為數字貨幣背書的是央行,是國家。
這就意味著,如果商家不認可【支付寶】和【微信錢包】的錢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不認可DCEP,是不可以的!
除此以外,數字貨幣是用來替代M0的,沒有理財屬性,而支付寶裡面的餘額寶則屬於【貨幣基金】,具有理財屬性。